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消毒试验微生物、培养基、传代与保存、菌悬液和染菌载体制备的要求。
本标准所指消毒试验用微生物仅包括细菌、真菌、分枝杆菌和细菌芽胞,不涉及消毒试验用病毒及其他微生物的替代物(如酶、抗原、核酸等)。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消毒试验用微生物(除病毒和替代物外)的使用和保存。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8281.5 医疗保健产品灭菌 生物指示物 第5部分:低温蒸汽甲醛灭菌用生物指示物
GB/T 33417 过氧化氢气体灭菌生物指示物检验方法
GB/T 33419 环氧乙烷灭菌生物指示物检验方法
GB/T 33420 压力蒸汽灭菌生物指示物检验方法
消毒技术规范(2002年版) 卫生部 (卫法监发〔2002〕28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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