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 张爽 谭琪欣)时隔17年,“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进行了更新。8月28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目录》。这是自2006年版的《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后的首次更新。较之2006版的“名录”,2023版的“目录”,内容有多处更新。
冠状病毒科2个变4个
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对比发现,新版《目录》中“冠状病毒科”的数量为4个,对比此前2006年制定公布的《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中的SARS冠状病毒(危害程度分类:第二类)和冠状病毒(第三类),新增了中东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第二类)和新型冠状病毒(第二类)。
深圳第三人民医院院长卢洪洲介绍,2006版的《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目录》发布时,已发现的人冠状病毒只有5种,包括高致病性的SARS-CoV和4种季节性冠状病毒(HCoV-OC43、HCoV-NL63、HCoV-229E和HCoV-HKU1)。随后,又有2种高致病性的冠状病毒出现,一个是2012年出现的MERS-CoV(中国最早2015年),一个是2019年出现的SARS-CoV-2。
“因此,《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目录》根据冠状病毒的新情况进行了调整。在此之前,我国已有关于MERS冠状病毒和新型冠状病毒的分类管理规定,而此次添加入《目录》,更加方便了专业人员查找和了解相关信息。”南方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生物安全研究中心主任赵卫对记者表示。
多种病毒分类进行了调整
新版的《目录》整体架构保持不变,仍由病毒、细菌类、真菌三部分组成。
《名录》中病毒为160种、附录6种。修订后的《目录》中病毒为160种、附录7种,其中危害程度分类为第一类的29种、第二类的51种、第三类的82种和第四类的5种。
新增危害程度分类为第二类的病毒5种,新增危害程度分类为第三类的病毒7种。删除危害程度分类为第二类的病毒5种,删除危害程度分类为第三类的病毒6种,删除危害程度分类为第四类的病毒1种。将5种病毒的危害程度分类由第二类降为第三类,相应调整实验活动和运输管理要求。
另外,根据国际病毒分类委员会第十次病毒分类报告,对28个病毒的分类学地位进行了调整。猴痘病毒“未经培养的感染材料的操作”实验活动所需实验室等级由三级降为二级。骆驼痘病毒和登革病毒的联合国危险货物编号(UN编号)由“UN2814”修订为“UN3373”,并且登革病毒的运输包装等级降为B类。H2N2流感病毒运输包装等级由B类升为A类。
目录更新将是一个动态过程
卢洪洲向记者表示:“本次新发布的《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目录》在多方面进行更新,包括病原种类、部分病原实验活动所需实验室等级、部分病原运输包装等级等,这些改变主要还是基于全球的科学研究成果,表明人类对病原的认识不断深入。”
“新版《目录》发布后,专业人员可以据此评判病原微生物的传染性、感染后对个体或者群体的危害程度,有利于生物安全实验室管理工作的开展,更安全地进行病原微生物科学研究、教学培训、检测监测等工作。”赵卫说。
南方科技大学公共卫生及应急管理学院流行病学教授魏晟认为,《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目录》的更新是一个动态、持续的过程。“随着现代社会人员流动速度的不断加快,跨地区的传染病病原体传播速度也大幅增加,无论是我国本土还是在海外发现的新病毒、真菌和细菌,在积累到一定的生物安全证据后都会在未来继续不断补充在《目录》中,纳入生物安全管理,最大程度降低其对个体或者群体的危害。”
来源: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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