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消费者投诉,由西安光明乳业销售有限公司销售的“光明牌优酪乳”酸牛奶,在广告宣传中有“连续7天,自然调节消化节律……”字样。昨日,省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前往该销售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涉嫌夸大产品功效,未能提供相应资料,对该公司作出相应处理。
省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来到该销售公司所在地东关正街66号世贸大厦A座2101室进行调查,该公司不能出示现场办公地址卫生许可证。
据卫生执法人员介绍,3月4日接到消费者投诉后,卫生监督人员当即对西安光明乳业销售有限公司进行了调查,要求其在3月10日之前提供“光明牌优酪乳”酸牛奶卫生许可证、产品卫生检验报告、产品标签登记、产品企业标准、产品宣传审批等资料。但该公司一直没有向卫生监督部门提供。昨日上午,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再次来到东关正街66号进行调查,发现由该公司印制的“光明畅优B+100活性益生菌”产品宣传画,在未取得功能性保健食品许可之前宣传“润肠通便、功能显著”,涉嫌夸大产品功效。
对该公司存在的问题,卫生监督部门要求其在未办理卫生许可证之前,不得进行经营销售,并尽快提供相关广告批文,同时还将做进一步处理。
上一篇:《食品安全法》6月前将出台 以假充真拟赔10倍 2008-03-12
下一篇:宗庆后范易谋再聚 组建新娃哈哈集团成焦点 2008-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