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立法会昨日对《食品安全法》进行细则性表决并获通过,但议员关注目前不同的部门对食品安全问题有执法权力,在行政资源上可能造成浪费,将来如何有效监管。
行政法务司司长陈丽敏指出,正因为现行制度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工作过于分散,希望在《食品安全法》生效后,统一由民政总署负责有关工作。当局亦会在民政总署成立食品安全中心,并需要法律赋予民署的权力。对于法律的宣传教育,她表示当局责无旁贷,不会因法律通过后出现误导问题,会透过宣传教育让社会对《食品安全法》有更多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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