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天以来,“黄金大米”事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但是涉事的多家中国研究机构都表示对使用中国儿童作为实验对象不知情。在涉及该事件的中方 研究人员中,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的荫士安研究员的态度尤其令人疑惑。在中央电视台《新闻周刊》做的“黄金大米”事件的调查中,荫士安承认审阅过,并 签字同意在《美国临床营养学杂志》上发表该篇“黄金大米”论文,但又称由于疏忽,没有注意到该篇论文涉及“黄金大米”的内容。
昨日,中国疾控中心在其网站上发布了“黄金大米”事件最新的调查进展情况,在该文中,中国疾控中心表示“论文第三作者、美国塔夫茨大学汤光文博士在我国的主要合作者荫士安研究员,在接受调查时前后说法不一致,目前,中国疾控中心营养食品所已停止其工作,责令接受调查。”
记者调查:荫士安涉嫌“一稿多发”
由于荫士安是“黄金大米”事件中联系美方的汤广文和中方的浙江医学科学院的关键人物,以及他在就此事件的回应中模棱两可和令人费解的表态,四川在线记者通过网络对他以 前的科研工作进行了调查。
通过检索,记者发现,荫士安和汤广文曾在4种杂志上共同署名合作发表了共5篇论文。其中两篇论文引起了记者的注意,经过仔细查阅和比对,记者发现这两篇论文所涉及的实验 方法、被试人群以及(尤为重要的)研究所得到的数据几乎完全一样,当事人荫士安和汤广文等涉嫌科研界不能容忍的“一稿多投”“一稿多发”行为。
两篇论文如出一辙
两篇论文中,一篇是于2003年5月在中文期刊《卫生研究》上发表的题为《人体β-胡萝卜素的肠转化和吸收后转化的研究》的论文,该论文的署名作者包括两名山东省济宁市第一 人民医院的医生(焦华和曹岷光)、青岛大学医学院医学营养研究所副教授汪之顼、中国疾控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副研究员赵显峰、研究员荫士安以及本次“黄金大米”事件的 美方学者汤广文。
另一篇文章发表在英文期刊《英国营养学杂志》(British Journal of Nutrition)上,发表时间是2004年,标题是《利用同位素稀释技术对中国成年人β-胡萝卜素——维生素A 转化当量的研究》(β-Carotene-vitamin A equivalence in Chinese adults assessed by an isotope dilution technique, British Journal of Nutrition (2004), 91, 121-131)。
在仔细阅读过两篇论文之后,记者发现这两篇论文几乎如出一辙:
相同的实验目的:
对中国成年人β-胡萝卜素转化为维生素A的效率进行检测。
相同的实验手段:
都使用稳定同位素标记法进行实验。
完全相同的实验被试者:
两篇论文的被试者都是15名山东省济宁市嘉祥县三个农村自然村的村民(男性9人,女性6人,年龄在50-60岁)。
完全相同的实验数据:
《卫生研究》上发表的中文论文的实验数据被囊括在共两个图和四个表中,《英国营养学杂志》的论文则包含四个图和四个表。记者发现两篇论文中的实验数据部分几乎完全相同 ,只是在少数数据的呈现方式上(表格的样式、图的整合等方面)略有不同(详情请见附图)。《英国营养学杂志》上发表的论文在内容上比《卫生研究》上发表的论文要略微丰 富一些:比中文论文多出了一个介绍实验流程的模式图(该篇论文的图1),并且添加了一些汤广文2003年的研究成果以便与现研究结果进行对比,这些内容被加入到该文的表4和 图4中。但是增加的这一部分,在内容上极其有限,而且游离于该篇英文论文的主题之外,似乎对该论文的结论没有实质性的影响。
由于《英国营养学杂志》上发表的这篇论文的作者同样包括上述《卫生研究》论文中的作者汪之顼、赵显峰、荫士安、汤广文(英文论文作者中没有两名山东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 的医生,但多出了塔夫茨大学的研究人员Robert M. Russell),而且两篇论文最重要的数据部分完全一样,因此,当事人已经涉嫌科研界不能容忍的“一稿多投”和“一稿多发” 的行为。
中国科技部明令禁止“一稿多投”“一稿多发”
所谓“一稿多投”,是指作者将同一篇论文的文稿同时投递给多家刊物审阅以期发表,“一稿多发”(又叫“重复发表”)是指作者将同一项研究成果发表在多家刊物上。为 了尊重相关刊物在接受并发表论文后的版权,以及避免刊物的编辑、审稿人等由于“一稿多投”浪费人力和时间,严重影响审稿周期,科研界对“一稿多投”和“一稿多发”普遍 持不能容忍的态度。
记者查阅了中国科技部科研诚信建设办公室组织编写的《科研活动诚信指南》,在“投稿与发表”部分中,记者发现该指南明令禁止“一稿多投”“一稿多发”的行为:
“不应当将报告研究成果的同一篇手稿,或基于同样数据资料而只有微小差别的手稿同时投寄给2个或2个以上的出版单位发表(一稿多投);只有在收到前一次投稿的出版单位的 拒稿通知或已超过其规定的审稿期限后,才可以转投其它出版单位。”
“一般不应当把已发表的作品再次投稿发表,或将多篇作品各取一部分,拼凑出‘新’手稿后再次投稿发表(重复发表)。”
记者还发现,对某些极特殊的情况下需要重复发表的论文,该指南也有明确的相关规定:“如果约定再次发表或以另一种语言发表同一份手稿时,须事先得到有关出版单位的明确 许可,并遵守其相关规定。为扩大传播等目的再次发表出版的论文或专著,应当在再次发表文献的显著位置说明原因,并注明文献原来的刊载处。”
记者查阅了较晚发表的《英国营养学杂志》的论文,没有找到任何该项研究成果已在其它学术刊物发表的声明。因此,论文作者荫士安、汤广文、赵显峰和汪之顼已经涉嫌科研界 不能容忍的“一稿多投”和“一稿多发”的行为。
中国疾控中心尚无回应
针对此事,记者曾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的方式联系中国疾控中心,希望采访当事人荫士安,听取他对此事的解释或说明,但到记者发稿为止,中国疾控中心尚未给予记者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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