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2月至3月,上海市质量技监局组织有关质检机构对本市生产、流通领域的茶叶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查。经检验,35种茶叶产品合格,抽样合格率为81.4%,有3种茶叶被检出氰戊菊酯超标,5种茶叶被检出三氯杀螨醇。
上海市技监局表示,国家质检总局从2005年起对茶叶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从2007年1月1日起,茶叶生产加工企业必须经审查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后才能获准生产,产品必须经出厂检验合格后加印(贴)市场准入标志(QS标志)后才能出厂销售,消费者在购买时要认明QS标志。
另外,消费者在选购时可通过看是否有其他植物叶、花和杂物,闻是否有霉变和异味来确定茶叶的正常品质特征;尽量选购包装的茶叶;散装的茶叶,长期暴露在空气中,由于吸潮吸味,会造成品质下降,并且在运输和储藏中易受到外界各种污染,造成食用不安全;购买新茶时,不能只看标签上的生产日期,还要看产品的品质,许多茶叶包装上标明的生产日期实质是包装日期。获得“绿色食品”或“有机食品”认证的茶叶,虽然价格稍高,但这些茶叶在生产过程中不使用高毒农药,安全较有保证。
上一篇:食品安全基本知识 2007-03-29
下一篇:成都:6成鱼干鱼松不合格 12种不合格食品被曝光 2007-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