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茶叶行业的健康发展,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绿茶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河南、湖北、贵州、云南等9个省、直辖市41家企业生产的50种产品,产品抽样合格率为84%。
本次抽查依据GB2763-2005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等强制性国家标准,重点对绿茶的农药残留量(包括六六六、滴滴涕、三氯杀螨醇、氰戊菊酯、联苯菊酯、氯氰菊酯、溴氰菊酯、氯菊酯、甲胺磷、乙酰甲胺磷、杀螟硫磷、喹硫磷、乐果、敌敌畏、氟氰戊菊酯、顺式氰戊菊酯等)、重金属铅的含量,以及感官品质和标签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抽查结果表明,大部分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较好,但部分小型企业的产品质量仍然存在问题。
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
1、个别产品农药残留量超标。抽查中发现有个别产品的农药残留量超标,其中有1种产品的三氯杀螨醇含量为0.62 mg/kg,是标准规定限量(≤0.1mg/kg)的6.2倍。
2、个别产品感官品质不合格。感官品质是反映茶叶档次和饮用价值的一项重要指标。抽查中发现有个别产品感官品质不符合标准要求,主要是质量等级不符或有异味等。
针对抽查中反映出的主要质量问题,国家质检总局已责成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理,限期整改。同时,公布抽查中质量较好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引导消费者正确选购。国家质检总局将继续对该类产品质量进行跟踪抽查,以促使茶叶产业整体质量水平的提高,为消费者创造出安全满意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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