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促进食用植物油行业的健康发展,切实从源头加强食用植物油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春节前夕,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部分“年货”食品进行了国家监督专项抽查。其中,食用植物油产品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湖南、上海、江苏、安徽、广东、广西、河南、山东等11个省、直辖市127家企业生产的140种产品,产品抽样合格率为93.6%。自2002年开始实施食用植物油市场准入制度以来,国家质检总局加强了对食用植物油加工企业的监管,食用植物油的产品质量比2002年提高了14.4个百分点。
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
1、少数产品脂肪酸组成不合格。抽查中有少数产品脂肪酸组成不合格。纯正的食用植物油都是由相应的脂肪酸组成,不同的油脂脂肪酸组成成分基本是固定的,因此脂肪酸组成是油脂的特征指标之一,依据脂肪酸组成可以判定植物油是否纯正。
2、个别产品酸价和过氧化值不合格。抽查中有个别产品酸价和过氧化值不合格。酸价和过氧化值是反映食用油脂新鲜度和氧化酸败程度的重要卫生指标,酸价、过氧化值超标表明植物油产品已发生酸败变质,产生哈喇味,影响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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