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记者从许昌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获悉,有关部门对全市豆制品的抽验结果显示,两个批次的腐竹质量不合格,3个腐竹厂家的产品未标示生产日期,为不合格产品。
抽验结果显示,产品包装袋上标示为“北京朝阳半截塔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2006年9月29日的腐竹和标示为“河南省魏北老吴营腐竹厂”生产的批号为2006年9月8日的腐竹质量不合格;标示为“河南省豫沪副食品厂”、“河南许昌河街豆制品加工厂”、“禹州市毫盛豆制品加工厂”生产的腐竹包装袋上没有标示生产日期,为不合格产品。
许昌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提醒广大市民,在购买豆类制品时应当认真查看产品的包装和生产日期,一旦发现假劣产品和“三无”产品,应当立即向有关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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