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工商发布抽样报告:膨化、油炸食品质量合格率较2009年降低了10.3%
记者 闵楠 通讯员 施静明
膨化食品超范围超量使用甜味剂、油炸食品过氧化值超标、云南乳制品不含三聚氰胺……在对昆明、曲靖、玉溪三地膨化、油炸食品和乳制品及含乳食品抽样检验后,省工商局昨日发布了样品抽样报告。膨化、油炸食品质量合格率较2009年降低了10.3%,被抽检的13户批发经营者抽检样品合格率仅为74.4%。
省工商局委托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对昆明市、曲靖市和玉溪市等地流通环节的部分膨化、油炸食品和乳制品及含乳食品进行了抽样检验。工作人员在13户经销单位中抽取了涉及46个生产企业的50组膨化、油炸食品样品,其中膨化食品有25组,油炸食品有25组,通过对酸价、过氧化值甜蜜素、安赛蜜、糖精钠、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等项目检验后发现,膨化、油炸食品合格39组,合格率为78%,不合格11组;在24户经销单位中抽取110组乳制品及含乳食品样品,通过对三聚氰胺含量值进行检验,抽检的样品全部合格,合格率为100%。
抽检报告中提出,在11组不合格膨化、油炸食品中有6组样品酸价、过氧化值超标,占不合格样品的54.5%;而根据国家《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2007)强制性规定,膨化及油炸食品中不得加入甜蜜素、糖精钠、安赛蜜等甜味剂,本次抽样检验在5组膨化食品样品中发现了甜蜜素、糖精钠、安赛蜜,占不合格样品的45.5%。
另外,本次抽样检验的膨化、油炸食品的质量合格率比2008年降低了22.0%,比2009年降低了10.3%,抽检的批发经营者样品合格率仅为74.4%。
“对不合格食品一律责令下柜,停止销售。”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抽检结果,将组织工商工作人员对销售不合格产品的行为进行查处,加大对城郊和农村食杂店膨化、油炸食品的日常巡查监管力度,从严查处不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的违法行为,而一旦发现经销不合格食品行为,将依据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来源:生活新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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