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控制突发中毒事件及其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中毒事件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卫生部20日印发《卫生部突发中毒事件卫生应急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应急预案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成立突发中毒事件卫生应急专业队伍;同时还要设立突发中毒事件专家组,对突发中毒事件应急准备、处理等提供咨询建议。
应急预案明确,根据突发中毒事件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等因素,将突发中毒事件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较大(III级)和一般(IV级)突发中毒事件四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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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重大(I级):中毒人数在100人及以上且死亡10人及以上;或死亡30人及以上。
重大(II级):中毒人数在100人及以上且死亡2-9人;或死亡10-29人。
较大(III级):中毒人数在100人及以上且死亡1人;或死亡3-9人。
一般(IV级):中毒人数在10人及以上且无人员死亡;或死亡1-2人。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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