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有关部门近日发布的食品质量抽样检验公告显示,5类食品20个批次食品质量不合格。
本次在流通环节对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河北、广东、吉林、福建、广西、浙江、安徽、黑龙江、吉林、山东、江苏、甘肃、浙江、河南、青海、陕西、辽宁、四川、山西、贵州、湖南、湖北、西藏、内蒙古等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01家企业生产的250个批次干炒货、糕点、酱腌菜、蜜饯、果酱、巧克力、方便面、瓶(桶)装饮用水(纯净水、矿泉水、其他饮用水)等八个品种食品进行了质量抽样检验。依据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重点检验了二氧化硫、甜蜜素、糖精钠、安赛蜜、铅、三聚氰胺、山梨酸、苯甲酸、BHA 、BHI、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黄曲霉毒素B1、亚硝酸盐、耗氧量等15项指标。经检测,5类食品20个批次食品质量不合格。
据悉,对本次抽样检验发现的质量不合格食品,天津市相关部门已责令受检经销单位全部下架、停止销售,并依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实施处罚。同时,要求全市食品经营者,对质量不合格的食品,一律停止销售。
(来源: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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