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曝光称,网售假药潜藏巨大的经济利益,其中网络技术服务商也能从中分得一杯羹,这种行为给患者的健康带来严重威胁。
全国人大代表周森说,按国家规定,在网上销售的只能是乙类非处方药,而事实上,在网上销售所谓“秘鲁抗癌药物”等处方药的比比皆是。
不少假药销售采取如下模式:制作一个销售假药的网页;通过参与搜索引擎的竞价排名出现在搜索结果的显著位置,从而引起患者的注意;一旦患者决定购买并远程支付手段付钱;销售者通过快递公司将假药快递给患者,完成最后的交易。据公安机关介绍,这一费用高达假药销售总额的75%左右。
有着32年临床经验的人大代表孙菁建议:要改变药品广告监管体制,制定网络的监管法,或者是网络的管理条例。
(来源:北京晨报)
上一篇:美国新食品安全法 食品出口风险剧增
下一篇:发改委将启动医药价格大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