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工商局对长春市、吉林市两地部分乳制品、罐头等食品经营单位进行了食品质量抽样检验。据了解,吉林省工商局委托吉林市产品质量检验院对长春市、吉林市两地28家经销单位,79家生产企业生产的乳粉、灭菌乳、酸奶、肉类罐头、果蔬罐头等食品进行了抽样检验。分别抽检5种食品各20个批次。经检验,酸奶3个批次产品不合格,合格率为85%。其中,由黑龙江龙兴乳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完达山牌东北老酸奶和沈阳乳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辉山牌原味酸奶乳酸菌数不合格。果蔬罐头3个批次产品不合格,合格率为85%;乳粉、灭菌乳、肉类罐头产品全部合格,合格率为100%。
据悉,酸奶产品在生产过程中未严格按照生产工艺操作或在运输、销售等环节没能达到相应条件都会造成乳酸菌数不达标。
来源:慧聪食品工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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