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讯 (记者程连红肖健)为确保元旦、春节期间我市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环节质量安全,近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通知,要求各相关单位加强监督、检查力度。
《通知》指出,两节期间是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的旺季,也是食品安全事故多发时段,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工商总局、省质监局及市市场监管局相关文件的要求,根据我市节日期间食品生产经营的特点和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两节食品安全监管行动。
同时,各单位要结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食品生产、流通、消费三个环节实施统一监管的有利时机,充分发挥“三合一”监管的体制优势,全面强化我市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抓好协调,认真履责,确保两节期间我市生产经营食品质量安全。
一是抓好春节前食品安全综合大检查活动。在2010年春节前,我市将在食品生产、流通、餐饮三个环节同步开展一次综合大检查,进一步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主体意识,查处一批食品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增加广大消费者对我市食品的安全感。
二是抓好节前食品统一抽查和通报。对我市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环节应节食品开展全面抽查,重点检验致病微生物、农药和兽药残留、重金属、添加剂及其他污染物指标。在2010年1月下旬,统一向社会通报一批抽样检验较好和较差食品及生产经营单位,扶优治劣,引导消费。
三是抓好节前食品消费警示。要适时发布节日餐饮消费警示,提醒餐饮单位和广大消费者节日餐饮消费注意事项。
四是抓好年夜饭大检查及宣传活动。元旦、春节期间,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员的培训,强化责任主体意识,提高食品安全自身管理水平,加强企业自律;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引导消费者科学、健康消费,建立食品安全风险意识,增强共同防范食品安全事故的能力;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全面预防食物中毒的发生。
(来源:深圳新闻网-深圳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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