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查范围
国家质检总局前不久对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广东等11个省、直辖市88家企业生产的120种碳酸饮料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查。抽查中发现有10种产品不合格。
抽查依据
本次抽查依据GB 2759.2-2003《碳酸饮料卫生标准》、GB/T 10792-2008《碳酸饮料(汽水)》、GB 2760-2007《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及备案企业标准的规定,对碳酸饮料产品的二氧化碳气容量、咖啡因、苯甲酸、山梨酸、糖精钠、甜蜜素、安赛蜜、总砷、铅、铜、柠檬黄、苋菜红、胭脂红、日落黄、亮蓝、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酵母、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等22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质量问题
抽查中发现,不合格产品存在的主要质量问题有:
1.有2种产品二氧化碳气容量不合格。二氧化碳气容量是碳酸饮料的特征性指标,充足的二氧化碳气容量能使碳酸饮料具有爽口感,二氧化碳气容量不合格会影响碳酸饮料的口感。
2.有3种产品菌落总数超标,有4种产品酵母超标。
3.各有1种产品甜味剂糖精钠、安赛蜜和甜蜜素不合格。
(来源:千龙企业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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