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新闻发言人颜江瑛在发布会上表示,近日网上报道的“国产抗甲流口罩”的研制与生产企业均未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该口罩产品也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目前,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要求天津市明大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及其生产企业追回已销售的防流感杀菌美容口罩,并主动删除企业网站上的相关信息。对于现场查封的产品,将在进一步调查取证后依法予以处理。(11月11日 “中国网”)
廊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赴现场核查发现,截至11月9日,该厂共生产防流感杀菌美容口罩8012只,销售了5000只,每只售价9.5元;现场在其车间发现防流感杀菌美容口罩3012只、半成品2652只、原材料(口罩布)6500只、包装袋1000个,以及生产设备若干,均予以查封。
从以上数据我们可估算出,自从6日消息被各大媒体疯狂转发后,厂商在短短的三天之内生产了所谓的“防甲流口罩”8012只,每只售价9.5元,有些地方甚至售价高至15元。其收入在76114—120180元之间,平均每天收益20000元左右。时至今日,假如“黑心”制造点仍未被取缔的话,一来厂商可以赚取更多的金钱,二则有越来越多的消费者被蒙骗。
在暴利的诱使下,也难怪有生产商铤而走险。他们冒着天下之大不韪,假冒生产并大肆对外宣传。从非典时期某些商家肆意哄抬物价、汶川大地震中囤积食品和帐篷,到现在甲流肆虐之时销售“黑口罩”。总有一些人昧着良心来赚取国难财、黑心钱。
所幸的是,“国产抗甲流口罩”并不会给人们带来经济或者人身上的损害。厂商只是偷换了概念,以能杀灭大肠杆菌等细菌的,谎称能够防治甲流的致病病毒。永清县药监局表示,“检测报告只说能杀灭大肠杆菌等细菌,但这些并不是甲流的致病病毒,厂家是在偷换概念。”
针对虚假宣传及虚假的鉴定报告,国家流感中心负责人及时出来辟谣,称中心没有检测过防甲流口罩,且也不具备检测某种防病产品有效的资质。
在甲型H1N1流感疫苗已经在全国开始接种之时,仍有广告称口罩能够防治甲流病毒。在笔者看来,原因有二:第一,疫苗的推广速度过于滞后,很多地方“防甲流口罩”反而比疫苗先行一步;第二,公众对疫苗的效果存在疑惑,多例接种甲流疫苗后死亡报告“震惊”了消费者,致使消费者转而相信有神奇功效的“防甲流口罩”。
据卫生部统计,全国31个省(市、区),包括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已经累计完成接种甲型H1N1流感疫苗1216.8万人。针对中国这样一个泱泱大国,何时才能将接种疫苗真正普及到每一个公民,这是我们所疑虑的!
我们期待着有关部门加快疫苗的普及速度,做好信息的发布工作,特别是疫苗接种疑似异常反应的信息发布工作,并对于一些传言或不实报道及时进行澄清,消除公众的恐慌情绪。同时加强食品药品质量监管,严打借“防甲流”为幌子制假卖假的恶劣行径,为公众构筑坚实的安全屏障。
(来源:南方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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