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一个产品的名称对于市场的影响力是无需置疑的,一个不严谨甚至是误导性的术语或者修饰词,可能会对一类产品产生巨大的冲击。
自2008年12月起,就开始由卫生部牵头,会同十部门对乳品安全展开重新制定修订。经过系统梳理,目前中国各种乳品质量安全相关的标准共160余项,提出了新的乳品质量安全标准框架。
近日,卫生部会同农业部、国家标准委等多部门完成了《乳品安全标准(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在网上征求意见,正在征求意见的新标准对乳制品的基本术语定义标准进行界定。其中,要求巴氏杀菌乳,应在产品包装主要展示面上紧邻产品名称的位置标注“鲜牛奶/乳”;超高温灭菌乳可在产品包装主要展示面上紧邻产品名称的位置标注“纯牛奶/乳”。“巴氏杀菌乳”将有可能再度标为“鲜奶”,由此,拉了大半年的“禁鲜令”警报将得以解除。
新标准中强化了对“巴氏杀菌乳”和“灭菌乳”在标识上的区分,明确巴氏杀菌乳应在产品包装上标注“鲜牛奶/乳”, 灭菌乳则标注“纯牛奶/乳”。一旦区别标注,很可能摊薄常温奶的市场份额,给巴氏杀菌乳阵营提供发展良机。
首先,我们看看液态乳的分类:《巴氏杀菌乳》、《灭菌乳》、《调制乳》、《发酵乳》。我们以前二种来说,姑且不谈“杀”和“灭”的区别,类似的产品却有不同的标准命名方法,《巴氏杀菌乳》包含了生产工艺——巴氏杀菌。《灭菌乳》却没有,为什么不能叫《UHT灭菌乳》呢?名称长的标准不是没有,即使叫《超高温瞬时灭菌乳》又有何妨?
其实合二为一制定一个《热力杀菌乳》真的不行?
一个含糊的形容词“鲜”字,将可能对市场产生对巨大的不公平的影响,甚至对普通消费者产生误导,所以当初才会被取消。没想到今日又有了重返可能。 我们为标准的退步“喝彩”! 科学为某些利益集团让路!
标识是给普通消费者阅读的,你们知道非专业人士是怎么理解“鲜”的吗?虽然含义主要有:新鲜、鲜艳、味美、独特等,但在这里应该形容的是第一种也就是“新鲜”:刚生产、刚收集或刚制成的。也许还有另外一种理解,“鲜”即没有经过多工序加工或未经过热加工的,营养成分基本没有变化。比如鲜榨果汁。
本人虽然没有水平参与国标的制定,但感觉其中总似乎有玄机。今天这个风向这个产品这个企业对标准制定的影响力大,“鲜”以温度划分。132°以上的不鲜,以下的保留的“有益”微生物多(这个时候不能考虑其它营养成分的破坏)就“鲜”;明天那个风向那个企业对标准制定的影响力大,“鲜”以热力杀菌时间划分。60秒以上的不鲜,以下的保留的营养成分多(这个时候不能考虑“有益”微生物)就“鲜”。
可是,多长时间多少温度多少工序加工的算“鲜”?既然国标给了这样一个概念,那就请给一个量化范围!并让国人知晓!
其它产品也曾经围绕一个“鲜”展开过争论,不客气地说:都想给自己披上一件忽悠普通消费者的合法外衣!
标准要客观、严谨! 不要让科学倒在利益集团的脚下!
(来源:食品伙伴网)
上一篇:兰州:市场出现“吊白块”白糖
下一篇:村民自制劣质调料致百余人食物中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