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有效期是指该药品被批准的使用期限,表示该药品在规定的贮存条件下能够保证质量的期限。药品的有效期应以药品包装说明上标明的有效期限为准。对规定有有效期的药品,应严格按照规定的贮藏条件加以保管,尽可能在有效期内使用完。为了保证其质量,在有效期内使用时,要随时注意检查它们的性状,一旦发现有不正常现象,即使在有效期内,也要停止使用。已过了有效期的药品,一律不能再用。
那么,该如何判断药品的过期失效呢?
注射剂:颜色或澄明度有显著变化,有沉淀析出加温不溶解,悬混液振摇后分层较快,不能恢复为均匀的悬浮状,长霉、未密封或有破裂情况等。
片剂、丸剂、胶囊剂和散剂:发霉,显著变色(白色的变黄、黑、红),或出现霉点、斑点,气味或味道显著变化。片剂或丸剂松散,散剂结块,糖衣片破裂,出现异色斑块或斑点,自溶,变黑,发霉或粘连。胶囊剂软化或表面严重粘连。
液体制剂:包括酊剂、浸膏剂、溶液、合剂、糖浆剂、乳剂、滴眼剂等。发霉,明显变色,溶媒或有效成分有明显挥发,出现不应有的臭味或异味,乳剂及混悬液发生分层、固结、沉淀,振摇后不再成为均匀状态,滴眼剂出现严重混浊、沉淀或玻璃屑等。
软膏剂:出现明显颗粒,溶化,出水现象严重,有败油臭。
一般而言,注射剂、眼科和皮肤科的膏剂,几乎都注明有失效期,胶囊剂也有一些标有有效期。片剂就很少标有失效期,中药及其成药也很少标失效期。对于没有标明失效期的药品,患者可按上述方法判断药物是否可用。
(来源:慧聪制药工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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