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溴酸盐含量无需标注在矿泉水的标签上。近日广州有媒体报道,目前市场上销售的矿泉水未标注新国标中限量指标溴酸盐的含量。
南方都市报讯 (记者 熊薇 实习生 刘烨 通讯员 穗质宣)溴酸盐含量无需标注在矿泉水的标签上。近日广州有媒体报道,目前市场上销售的矿泉水未标注新国标中限量指标溴酸盐的含量。昨日广州市质监局澄清,溴酸盐含量无需标注上饮用水产品标签,只要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控制符合国家标准即可。
市质监局同时公布,今年3月至今,广州生产的饮用水产品共抽检693批次,溴酸盐合格率为96.1%。
广州市质监局表示,今年10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新修订国标《饮用天然矿泉水》要求标签上标示水源点名称、产品达标的界限指标、溶解性总固体含量以及主要阳离子的含量范围,但对限量指标、污染物指标、微生物指标没有产品标示上的要求。溴酸盐属于限量指标,所以生产企业不需要在标签上标示溴酸盐含量,只要在生产过程中对该指标进行严格控制以符合国家标准即可。
报道中称溴酸盐这个潜在致癌物引发了矿泉水国家标准的修改。而广州市质监局表示,2008年9月修改的国家标准《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中就已要求溴酸盐≤10μg/L,这个指标作为卫生标准适用于包括矿泉水、纯净水、天然净水、矿物质水在内的各种饮用水产品。国标《饮用天然矿泉水》中溴酸盐限量值与此前一致。修订仅仅是为了与先前实施的国家标准《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相一致而已。
(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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