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今天发布了《农产品出口“十一五”发展规划》,提出了到2010年,农产品出口达到380亿美元,实现年均增长7%的总体目标。
《规划》提出,“十一五”期间,要重点支持农产品出口优势明显、条件较好的地区积极扩大出口;重点扶持蔬菜、水果、茶叶、水海产品、禽肉等具有竞争优势的出口农产品;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出口品种和品牌,建立一批能充分发挥行业自律和服务职能的农产品行业组织,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国际竞争能力强和带动作用明显的农产品出口重点企业,全面提升出口企业质量安全自控能力;巩固日、韩等传统市场,深度开发东盟、欧盟等市场,大力开拓中东、俄罗斯等新兴市场,逐步形成多元化的农产品出口市场格局。
行业组织的作用在《规划》中被强化,称要在农产品出口重点区域大力成立农业专业合作组织;同时还要加强农产品出口行业组织建设,“十一五”期间,应大力发展各类出口农产品的行业商会、协会和中介组织,加快出口农产品的行业组织建设,选择水海、禽肉、蔬菜、水果等重点出口产品建立健全行业组织和商品协会。
《规划》没有回避“十一五”期间我国农产品出口面临的严峻形势,指出国际农业竞争环境依然不公平,美国、欧盟等发达国家仍然保留了大量农业补贴,并继续使用出口补贴和出口信贷等出口支持政策此外,在国际农产品贸易中,传统的关税配额以及关税高峰、关税升级、季节性关税,以技术性贸易壁垒为代表的非关税壁垒也普遍存在,成为我农产品出口的巨大障碍。
据了解,“十五”期间,我国农产品出口从“十五”初期的160亿美元增长到2005年的271.8亿美元,增长70%,占当年全国出口总额(7620亿美元)的3.6%。其中,2005年外资企业农产品出口达117亿美元,占农产品出口总额的43%,已超过国有企业,跃居第一。民营企业出口农产品出口总额中的比重从“十五”初期的7%增长到25%,增速迅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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