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举报,反映某地区有使用中药材“黄丹”配制爽身粉的情况,而“黄丹”又名铅丹,主要成分是四氧化三铅,属于化妆品中的禁用物质,如果在爽身粉中加入“黄丹”,将导致铅含量超标。故此,国家药监局要求,各化妆品卫生监管部门要立即对辖区内爽身粉等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组织开展一次专项检查,严厉打击无证生产配制爽身粉尤其是使用黄丹配制爽身粉、非法经营爽身粉等化妆品,以及使用非化妆品级滑石粉原料生产化妆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即日起,我市所有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将一律停止生产、配制、销售以黄丹为原料的爽身粉等化妆品。卫生部门提醒消费者,购买爽身粉产品时注意看原料成分是否含有“黄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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