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最近检查情况来看,“伪药品”有回潮趋势。为此,市药监部门加大了打击力度,并曝光了六种“伪药品”:
1、“八卦骨康宁贴“(豫卫健用字[2004]第148号),标示为“香港恒春堂医药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河南恒春堂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联合出品”。
2、“皮康癣王”(豫卫健用字[2003]第0326号),标示为“广州市妙丹堂保健品有限公司”生产。
3、“宝宝湿疹膏”(豫卫健用字[2003]第0333号),标示为“广州市妙丹堂保健品有限公司”生产。
4、“痔疮膏”(豫卫健用字[2003]第0327号),标示为“广州市妙丹堂保健品有限公司”生产。
5、“烧烫伤膏”(豫卫健用字[2003]第0328号),标示为“广州市妙丹堂保健品有限公司”生产。
6、“烂脚丫软膏”(豫卫健用字[1998]第30号),标示为“镇平康仁堂药业有限公司”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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