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晚,潍坊不少市民在不同地方进食蚕蛹后,出现不同程度的腹泻和全身发抖症状,有的市民是在家进食,有些市民是在饭店吃饭后出现的这种情况,从26日到27日下午5点,潍坊市人民医院共接诊类似病例15例,而潍坊市中医院接诊2例,事故原因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25日,家住棉纺厂宿舍的吕女士到鸢飞路一家农贸市场买菜,看到市场上有个摊主的蚕蛹特别新鲜,想到儿子非常喜欢吃,就买了一些放到冰箱里。26日下午,吕女士把蚕蛹拿出来做了给儿子吃。26日晚上8点左右,儿子和儿媳妇到家吃完饭。晚上10点左右,吕女士的儿子觉得头晕,到了27日凌晨3点左右,吕女士的儿子全身发抖,而且还不停地呕吐,吕女士见状,急忙把儿子送进医院。
28岁的王先生从聊城市来到潍坊开会,26日晚上和自己的一个朋友到青年路的一家饭店吃饭,并点了个蚕蛹和几个菜跟朋友吃了起来。
晚上9点左右,王先生觉得自己身体不舒服,当时还以为自己喝酒的缘故也没有多想,结果到了晚上自己上吐下泻,而且全身发抖,根本站不起来,他急忙让朋友把他送到医院。来到医院后,医生先是为他检查了一下,然后就问他是不是吃蚕蛹了。原来,潍坊市人民医院急诊室已经有好多位因为吃蚕蛹而发生类似状况的病人。
据医生介绍,从这些病人的检查结果来看,这些人的肝脏和肾脏都没有受到损害,而只是对人的神经系统造成损害,可能是所吃的食物中含有某种食品添加剂和防腐剂,但具体原因尚不明确。记者了解到,潍坊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处的工作人员在第一时间赶到医院进行处理,事故原因仍在进一步调查中。记者 范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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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蚕蛹中毒必须注意五不食用:一、蚕蛹未经处理加工,不可食用,更不可直接凉拌、盐渍即食。二、蚕蛹不新鲜,变色发黑,或呈粉红色;有麻味或麻辣感的不可食用。三、蚕蛹发生异味、恶臭,不可食用。四、蚕蛹放置过久,冷天超过一周,热天超过20—30小时,不可食用。五、有鱼、虾等食物过敏史的人,不可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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