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样经均质处理后,及时接种培养,进行增菌、产毒,同时进行毒素检测试验。
注:①报告(一):毒素检测试验结果可证明检样中有无肉毒毒素以及有何型肉毒毒素存在。(如仅为了肉毒中毒诊断,即可结束检验)。
②报告(二):对增菌产毒培养物,一方面做一般的生长特性观察,同时检测肉毒毒素的产生情况。所得结果可证明检样中有无肉毒梭菌以及有何型肉毒梭存在。(有些样品如土壤、泥沙等基本上不可能含有毒素,则应从培养着手)。
③报告(三):为其他特殊目的而欲获纯菌株,可用增菌产毒培养物进行分离培养,对所得纯菌株进行形态、培养特性等观察及毒素检测,其结果可证明所得纯菌为何型肉毒梭菌。由样品分离的菌株为某型肉毒梭菌。(一般情况下,没有必要从检样中分离纯的菌株,但基于研究等特殊需要或目的而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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