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菌检查法包括:直接接种法和薄膜过滤法。前者适用于非抗菌作用的供试品,后
者适用于有抗菌作用的或大容量的供试品。
操作时,应用适当的消毒液对供试品容器表面或外包装浸没或擦拭消毒后,以无菌
的方法取内容物。
凡无菌检查中,均应取相应溶剂和稀释剂同法操作,作阴性对照。
1. 直接接种法
(1) 供试品准备 供试品如为注射液、供角膜穿通伤及手术用的滴眼剂或灭菌溶
液,按表1或表2规定量取供试品,混合。
供试品如为注射用无菌粉末或无菌冻干品或供直接分装成注射用的无菌粉末原料,
按表1或表2规定量取供试品,加入无菌水或0.9%无菌氯化钠溶液,或该药品项下规定的
溶剂用量制成一定浓度的供试品溶液。
供试品如为外科敷料,取供试品4个包装,以无菌操作拆开包装,于不同部位分别剪
取约100mg或1cm×3cm的供试品11份;肠线、缝合线取最小包装5个,拆开包装,共取11
股,接种于足以浸没供试品的适量培养基中。
供试品如为灭菌医用器具,依样品大小、形状的不同,取供试品11个,接种于足以
浸没供试品的适量培养基中。或用0.9%无菌氯化钠溶液各40ml,分别冲洗内壁(输血、
输液袋)收集各冲洗液,混合,按薄膜过滤法检查。
供试品如为青霉素类药品,按表1或表3规定量取供试品,分别加入足够使青霉素灭
活的无菌青霉素酶溶液适量,摇匀,混合。亦可按薄膜过滤法检查。
供试品如为放射性药品,取供试品1瓶(支),接种于装量为7.5ml的培养基中。每
管接种量为0.2ml。
2.操作 取上述备妥的供试品,以无菌操作将该供试品分别接种于需气菌、厌气菌
培养基6管,其中1管接种金黄色葡萄球菌对照用菌液1ml,作阳性对照,另接种于真菌培
养基5管。轻轻摇动,使供试品与培养基混合。需气菌、厌气菌培养基管置30~35℃、真
菌培养基管置20~25℃培养7日。在培养期间应逐日观察并记录是否有菌生长。阳性对照
管在24小时内应有菌生长,如在加入供试品后,培养基出现浑浊,培养7天后,不能从外
观上判断有无微生物生长,可取该培养液适量转种至同种新鲜培养基中或斜面培养基上
继续培养,细菌培养2日,真菌培养3日,观察是否再出现浑浊或斜面有无菌生长,或用
接种环取培养液涂片,染色,用显微镜观察是否有菌。
如供试品有抗菌作用,按表1或表3规定量取供试品,按该药品项下规定的方法处理
后, 加入0.9%无菌氯化钠溶液或其他适宜的溶剂至少100ml中, 混合后,通过装有孔径
不大于0.45μm的薄膜过滤器,然后用0.9%无菌氯化钠溶液或其他适宜的溶液冲洗滤膜
至阳性对照菌正常生长。将需气菌、厌气菌培养基,真菌培养基用阳性对照管用培养基
分别加至薄膜过滤器内(封闭式过滤器),或取出滤膜分成3等份,分别加入上述二种培
养基中,按规定温度和时间培养。阳性对照管应根据供试品特性加入相应对照菌液1ml(
抗细菌药物,以金黄色葡萄球菌为对照菌;抗厌氧菌药物,以生孢梭菌为对照菌;抗真
菌药物,以白色念珠菌为对照菌)。阳性对照管细菌应在培养24~48小时,真菌应在培养
24~72小时有菌生长。
结果判断
当阳性对照管显浑浊并确有细菌生长,阴性对照管呈阴性时,可根据观察所得的结
果判定:如需气菌、厌气菌及真菌培养基管均为澄清或虽显浑浊但经证明并非有菌生长,
均应判为供试品合格;如需气菌、厌气菌及真菌培养基管中任何1管显浑浊并确证为有
菌生长,应重新取2倍量供试品,分别依法复试,除阳性对照管外,其他各管均不得有
菌生长,否则应判为供试品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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