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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生物实验室质控准则-2



录入时间:2008-10-20 10:10:37 来源:青岛海博

   
     设备/仪器要求总则
满足开展相关检测项目的要求。
制定相关设备/仪器的作业指导书。
设备/仪器的检定校准,特别室新购仪器的检定。设备/仪器分别以送检、送校、自检、自校表示其所检定的状态。。
设备/仪器的运行检查计划。
设备/仪器的运行状况及适用记录
维修后设备/仪器的再校准或检查,并具有完整的检查记录。
 设备控制和程序
微生物检验常用需监控的设备和仪器
1培养箱(生化培养箱或CO2培养箱等)、干燥箱、高压灭菌锅、净化工作台、pH计、 冰箱,(低温冰箱或冷柜)温度计、紫外灯、显微镜、离心机、天平、。
2小计量容器
3微生物测定仪器、微生物检定仪器、空气采样器、酶标仪专用等。
 温度计
实验室必须要有工作温度计和参照温度计。
工作温度计:用于日常温度检查。
参照温度计:用于校正工作的温度计。
温度计运行检查:一般可采用一次/半年的运行检查。
日常检查、校准检查、运行检查等都应做好相应的技术记录。
  培养箱、水浴箱和冰箱的温度控制
根据培养物性质及温度要求,培养箱应分别设置(以用途和温度分)
培养箱的温差要求,一般显示值与实测值相差不大于±1℃,箱体内各点温差(内部的温度均衡性)以及温度波动同样不大于±1℃。
温度监控方法:可将工作温度计置甘油中,放入待测箱体内,观察工作温度计的温度,最好1-2次/天监控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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