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本的采集、运输及保存
食品标本:可疑食品采集后应尽快送检,密封食品,直至检验开始以前不要启封,非密封食品应采集于灭菌容器中,若需要远运,标本应装入严密的容器,置于冰壶中冷藏。
体液或组织标本:发生肉毒中毒时,若能直接从患者血清中检出肉毒毒素,是最可靠的实验室诊断。采血量应足够中和试验用。血清、呕吐物、粪便及尸体标本均须装入灭菌容器中,尽快送检。水产动物的脏器标本应以消化道为主。
土壤:以灭菌工具由地表面下10~20cm处取土,装入灭菌容器。
标本的处理
为了尽量保持肉毒毒素的稳定,稀释液应用明胶磷酸盐缓冲液。
血清分离后可直接供作肉毒毒素检测试验,无需另加处理。
液状检样可直接离心,固体或半流动检样须加适量(例如等量、倍量或 5倍量、10 倍量)明胶磷酸盐缓冲液浸泡、研碎,然后离心,取上清液进行检测。 另取一部分上清液,调 pH6.2,每 9 份加 10%胰酶(活力 1:250)水溶液 1份,混匀,不断轻轻搅动,37℃作用 60 min,进行检测。(E 型及非蛋白分解的B、F型肉毒梭菌产生的前体毒素,做动物试验时,须激活,使之变为活化毒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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