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理
根据人体消化液的成份,配制人工消化液对样品进行消化。消化后的样品,经水洗沉淀后,在解剖镜/显微镜下检查沉渣中的III 期幼虫。
样品处理
将鱼剖杀后,分离出内脏,洗净,将鱼肉和内脏剪成小块, 用搅拌机或均质器低速搅碎,也可用手工剁碎。
消化
称取50g 搅碎的样品置于三角烧瓶中,按1:5 比例加入人工消化液(每10 g样品加入500 mL 消化液),充分搅拌,鲩鱼和鳝鱼的肌肉及鲩鱼的肝脏消化约12 h 或过夜,鳝鱼、泥鳅的肝脏消化2 h~3 h,充分消化。
过滤与漂洗
将消化后的样品用20 目/吋的铜筛过滤,滤液倒入500 mL 三角烧杯,静置沉淀20 min~30 min,缓慢弃去上清液,加清洁水至500 mL,搅拌后再沉淀20~30 min,弃去上清液,如此反复清洗3 次以上,至上清液透明为止。
镜检
弃去上清液,将全部沉渣分次倒入培养皿,在解剖镜下检查,发现幼虫,将其吸出,置载玻片上,在显微镜下鉴定,根据形态特征,确定虫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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