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化法
原理
根据人体消化液的成份,配制人工消化液对样品进行消化。消化后的样品,经水洗沉淀后,在解剖镜/显微镜下检查沉渣中的囊蚴。
样品处理
将鱼剖杀后,刮去鳞片和皮,虾去壳,取其肌肉,用剪刀将鱼肉剪成小块,置搅拌器或均质器低速搅碎。
消化
称取搅碎后的鱼肉或虾肉50 g,置于三角烧瓶中,按1:10 比例加入人工消化液(10 g 样品加100 mL 消化液),充分搅拌,置35 ℃~37 ℃温箱中约12 h 或过夜,使鱼(虾)肉充分消化。
过滤与漂洗
将消化后的样品用20 目/吋的铜筛过滤,滤液倒入500 mL 三角烧杯,静置沉淀20 min~30 min,缓慢弃去上清液,加清洁水至500 mL,搅拌后再沉淀20min~30 min,弃去上清液,如此法反复清洗3 次以上,至上清液透明为止。
镜检
弃去上清液,将全部沉渣分次倒入培养皿,用解剖镜检查,发现囊蚴,将其吸出,置载玻片上,在显微镜下鉴定,根据其形态特征确定虫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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