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样过程应无菌操作,防止样品污染,在样品采集、运输、贮存等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交叉污染、环境污染和食品中固有微生物的数量和生长能力发生变化;
根据相应的检测方法确定检测需要的样品量,用无菌采样器采集检测所需样品量5 倍以上的样品,放入无菌采样容器内,采样量应满足微生物指标检验的要求;
样品采集后,在接近原有贮藏温度的条件下尽快送到实验室进行检验;非冷冻样品采集后,应尽可能及时检验,若不能及时检验,应置7℃~10℃冰箱保存,在24h 内检验;冷冻样品应在45℃以下不超过15min 或在2℃~5℃5mi18h 解冻,若不能及时检验,应放于-15℃15 若不能及24h 内检验;一旦解冻不得再次冷冻,保持冷却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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