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监测项目技术总负责人
监测省级中心指定一名主管领导作为本省监测项目技术工作总负责人,全面负责组织本辖区监测技术管理工作,保证辖区监测工作质量。
监测技术管理工作指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的技术支撑工作即辖区监测技术工作的管理,主要包括编制监测方案和监测技术指南、组织并指导本辖区监测技术工作贯彻实施、组织辖区技术培训;组织技术督导检查、组织质控考核和数据结果验证等实验室间比对活动、负责辖区数据核查、负责编制辖区工作总结和辖区 监测分析报告。
省级监测技术总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并具有多年管理工作经验,具有组织和领导本单位和下级单位开展监测工作和质量管理工作能力,熟悉本辖区年度监测计划和监测工作情况,熟悉监测质量管理的要求,能够解决下级在监测工作中遇到的技术问题。
上一篇:工作菌株
下一篇:省级监测技术负责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