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菌株
工作菌株由储存菌株或标准储存菌株制备。工作菌株不应用来制作标准菌株、标准储存菌株或储存菌株。
标准菌株的培养传代
长久保存的菌种在启用时,要经移种至适宜的培养基上进行培养,待生长后再行移种,如此连续2~3 次,甚至多次,直至出现典型的形态和生化特征为止。
保存的菌种须按规定时间进行传代,以保证菌株的活力,菌株的传代次数(自原始菌种冻干粉起)一般不得超过5 次。
在检查或保存菌种过程中,遇有形态构造上有变异或污染菌等情况,需进行菌种移植分离培养以得到纯菌。
移植传代时须核对编号、传代次数、传代日期、所用培养基等并记录。每次移植传代后,要与原种的编号、名称核对,检查培养特征无误时方可再继续保存。
传代次数必须控制,传代次数越多,突变的机率越大。因此要尽量少传代,必须根据菌种保存情况规定最多传代次数。
标准菌株的使用
每次使用的菌种必须是培养后健康、生命力强、无变异的菌种。每次使用菌种均须作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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