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检验用培养基、试剂、标准物质和相关仪器设备应定期进行适用性核查;
2. 样品的全部制备过程均应遵循无菌操作程序;
3. 开启样品容器前,先将容器表面擦干净,然后用75%酒精消毒开启部位及其周围;
4. 确保所有待检样品都在保质期内且冷冻食品在检验前未解冻;
5. 如果检验过程出现了不可接受的偏差而终止,就要重新取样。
6. 各类食品的检验准备
(1) 冷冻样品检验前应先融化。应在原装容器内45 ℃以下不超过15 min 或在2℃~5℃不超过18h 解冻。一旦解冻就不能再次冷冻;
(2) 检验液体或半固体样品,取样前应先将其充分摇匀;
(3) 检验干燥粉状或颗粒状样品前,应先混合均匀;
(4) 固体样品,取样品的可食用部分进行检测。可用无菌镊子、剪刀剪碎,将样品搅拌均匀。如是动物性样品,避免取骨头作为检样。
7、各类样品的称(量)取
(1) 非粘性液体样品(粘度不大于牛乳),可直接用吸管吸取一定量,加于适量的稀释液或培养基内,混合均匀。吸管插入样品内的深度不应超过2.5cm,不得将吸有样品的吸管浸入稀释液或培养基内;
(2) 粘性液体样品,可使用灭菌容器称取一定量,然后加入适量的稀释液或培养基,混合均匀;
(3) 粉状的固体和半固体样品,无菌操作准确称取一定量(±0.1g),再加适量的稀释液或培养基进行均质(1min~2min)。
(4) 剪碎搅拌均匀后的固体样品,无菌操作准确称取一定量(±0.1g),加入适量的稀释液或培养基进行均质(1min~2min)。
均质后的样品应在15min 内接种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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