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3年,理查德毕肖普(Richard Bishope)发现了第一个DNA肿瘤病毒即兔乳头瘤病毒。1953年路德维克格罗斯(Ludwik Gross)等分离到一种能引起多类组织(腮腺、肾、骨、乳腺)发生肿瘤的病毒,称之为多瘤病毒。这种多瘤病毒不仅可引起小鼠和田鼠患肿瘤,还可引起兔、海猪、黄鼠狼等动物患肿瘤。1960年又从猴肾细胞中找到一种猴空泡病毒40(SV40)。后来将这三种病毒统归属于乳多空病毒科。这些病毒主要感染鳞状上皮细胞和粘膜组织,引起多种疣和纤维肉瘤等,一般为良性,但少数可转变成癌。SV40是实验室常用作研究分子病毒学的重要工具,它是在用猴肾细胞培养制备脊髓灰质炎疫苗时发现的。将SV40或SV40的DNA注射新生仓鼠可诱发肉瘤。人类BK病毒是从一例肾移植病人的尿液中分离的,可诱发新生仓鼠产生肿瘤。JC病毒(JCV)是从一例进行性多发灶脑白质病病人脑组织中分离的,能使新生仓鼠发生神经胶质瘤。BKV和JCV的致瘤作用在动物实验中已得到充分证明,但与人类肿瘤的关系还不清楚。
在很长一段时间内,病毒与人类肿瘤究竟有什么关系,没有得到肯定的结果。但近十年来,流行病学调查和分子生物学的研究表明,两者之间确实存在着密切的关系。1989年世界上一些著名的病毒学家和肿瘤学家在智利圣地亚哥举行的“DNA病毒在人类肿瘤中的作用”国际研讨会上,首次确定了至少有3种病毒与人类肿瘤的密切关系。这就是肝炎病毒(HBV、HCV)与肝细胞癌,爱泼斯坦-巴尔病毒(EBV)与伯基特(Burkitt)淋巴瘤、鼻咽癌,人乳头瘤病毒(HPV)与宫颈癌有直接关联。1980年曾发现人类嗜T细胞病毒(HTLV)与人类某些淋巴细胞性白血病的关系,使人类肿瘤病毒病因学获得巨大突破。对病毒与人类肿瘤关系的研究十分重要,如能弄清肿瘤病毒的致癌机制,将有助于开辟治疗和预防肿瘤的新途径与方法。
人类肿瘤病毒引起人类癌症的机制和动物肿瘤病毒引发动物肿瘤是不同的,它们的感染一般具有长期潜伏和隐蔽的特点,通常与宿主处于“和平共处”状态,对宿主无害,只在偶然情况下,在宿主体内外因素作用下才激活病毒的致癌性。例如在激素、代谢产物或辐射等的作用下,这些病毒才引起宿主肿瘤或白血病的发生。人癌的发生是细胞中多基因改变和多阶段的过程,只有病毒的作用并不足以诱导肿瘤的发生,还必需有辅助因素的参与。另一方面,人类机体在进化过程中形成了完善的免疫系统,具有抵御和清除因病毒作用而产生的少数癌变细胞的能力,能够消灭肿瘤于萌芽状态。只有当机体免疫力降低或被破坏时,肿瘤病毒才暴露出“庐山真面目”,使宿主细胞异常增生而发生癌变。因此只有少数感染个体产生肿瘤,并且一般需要有较长的潜伏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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