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病物质有菌毛、菌体(O)抗原、内毒素和肠毒素。菌毛和0抗原与其侵袭力有关,内毒素导致肠道局部炎症反应和全身性中毒症状,部分沙门氏菌可产生霍乱样肠毒素,导致严重的腹泻。
该菌属可致三类疾病:①伤寒和副伤寒,分别由伤寒沙门氏菌、副伤寒甲、乙、丙沙门氏菌引起;②食物中毒,由鼠伤寒沙门氏菌、猪霍乱沙门氏菌、肠炎沙门氏菌等污染食物引起;③败血症,在儿童及免疫力低下的成人,沙门氏菌感染可引起败血症,甚至化脓性脑膜炎、胆囊炎心内膜炎等。
部分伤寒及副伤寒沙门氏菌感染者或发病后,由于治疗不彻底等原因,可变为慢性带菌者并成为重要传染源,应予以重视。
(二)肠热症的标本采集及分离鉴定
根据病程选择采集标本,初感染时的病毒血症期,粪检阳性率低,因此发病1周内应取静脉血,第1~3周取骨髓穿刺标本,第2~4周时可取粪便和尿液标本。标本应先增菌,然后接种于SS选择性培养基,经37℃培18~24小时后,挑取无色半透明的菌落,接种至双糖铁半固体培养基鉴别,再做生化反应和血清学凝集试验,进一步鉴定。
(三)肥达试验和结果判断
肥达试验的实质上为直接凝集试验。用伤寒菌体(O)抗原、鞭毛(H)抗原和甲、乙副伤寒H抗原。与患者系列稀释血清进行定量凝集试验。正常人因隐性感染和接种伤寒三联疫苗,血清中可存在一定水平的抗体,O凝集价≤1:80,H凝集价≤1:160.若O和H效价均增高且超过上述水平,或患者恢复期抗体效价较急性期增高4倍以上,则具有诊断意义。若O和H效价的增高不平行,0效价增高而H效价不高,可能为早期感染或者为其他沙门氏菌交叉感染,H效价增高而0效价不高,可能是预防接种或者非特异性回忆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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