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接镜检
1.初步诊断;
2.指导进一步检出步骤和鉴定方法的选择;
3.评价标本的质量。
(二)快速诊断
快速检测病原体成分主要是指特异性抗原和核酸检测。
特异性抗原检测包括免疫荧光技术、胶乳凝集试验、酶免疫技术、对流免疫电泳、化学发光免疫测定等。(免疫学检验技术)
核酸检测包括核酸探针杂交、PCR技术。(分子生物学检验技术)
其他快速检测法还有气-液相色谱法、化学发光、生物发光测定法和基因或蛋白微型阵列芯片技术等。
(三)直接药敏试验
鉴定结果快,但结果不明确,故分离出纯培养物后应再作体外药物敏感试验。
(四)常规检验
1.分离培养:
通常由正常无菌部位采取的标本接种血平板,置于空气或含5%~10%CO2的气缸中培养,大部分细菌可于24~48h生长良好。若原始培养为阴性,但据镜检结果和临床信息提示可能有病原菌存在,则应再采集大量标本,离心浓缩或溶解离心法处理,取沉淀接种营养丰富的需氧或厌氧培养基来培养。
对于存在正常菌群部位采集的标本,分离时应采用选择培养基以利于病原菌生长,也可加某些抗生素抑制污染菌的生长。对于某些感染标本中发现的细菌,如尿路感染的尿液中检出大肠埃希菌,可能是病原菌,也可能是污染菌或正常菌群,其临床意义的确定有赖于定量培养法。
2.鉴定:分离出的细菌一般应经过细菌形态、菌落特点、生化反应、血清学试验、动物接种等鉴定。目前尚有某些微量鉴定系统,其鉴定快速、简便,值得推广。如用于鉴定肠杆菌科的20E,鉴定非发酵菌的20NE及鉴定厌氧菌的20A等。
3.体外纯菌药物敏感性试验:常用方法包括抑菌试验、杀菌试验、联合药敏试验和检测细菌产生的抗生素灭活酶等。
(五)报告
①直接镜检要求2h报告,说明标本是否合格,发现微生物情况和特点;
②初步鉴定和直接药敏结果于24h或次晨报告,报告可能的病原菌和直接药敏结果;
③最后鉴定和细菌药敏结果一般不超过3天,还规定除血培养外,所有送检标本必须在24h内预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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