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医药工业洁净室和洁净区中沉降菌的测试条件、测试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医药工业洁净室和洁净区,无菌室或无菌区域(包括洁净工作台)的沉降菌的测定和环境的验证。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YY/T0188.6—1995药品检验操作规程 第6部分:药品生物测定法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洁净室(区) clean room(area)
对尘粒及微生物污染规定需进行环境控制的房间或区域。其建筑结构、装备及其使用均具有减少对该区域内污染源的介入、产生和滞留的功能。
3.2 洁净工作台 cleaning work station
一种工作台或者与之类似的一个封闭围挡工作区其特点是自身能够供给经过过滤的空气或气体,如垂直层流置、水平层流罩、垂直层流洁净工作、水平层流洁净工作台、自净器等。
3.3 洁净度 cleanliness
洁净环境内单位体积空气中含大于或等于某一粒径的悬浮粒子的允许统计数。
3.4 菌落 colony forming unist
细菌培养后,由一个或几个细菌繁殖而形成的一细菌集落,简称CFU。通常用个数表示。
3.5 沉降菌 settling microbe
用本标准提及的方法收集到的活微生物粒子,通过专用的培养基,在适宜的生长条件下繁殖到可见的菌落数。
3.6 悬浮粒子 ailborne Paritical
可悬浮在空气中的尺寸一般在0.001μm~1 000μm之间的固体、液体或两者的混合物质,包括生物性粒和非生物性粒子。
3.7 单向流unidirectional air flow(曾称为层流laminar flow)
沿着平行流线,以单一通路以一定流速向单一方向流动的气流。
3.8 非单向流nonunidirectional air flow(曾称为乱流turbulent flow)
具有多个通路循环特性或气流方向不平行的,不满足单向流定义的气流。
3.9 静态测试 at—rest test
洁净室(区)净化空气调节系统已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工艺设备已安装,洁净室(区)内没有生产人员的情况下进行的测试。
3.10 动态测试 operational test
洁净室(区)已处于正常生产状态下进行的测试。
4 测试方法
4.1 方法概述
本测试方法采用沉降法,即通过自然沉降原理收集在空气中的生物粒子于培养基平皿,经若干时间,在适宜的条件下让其繁殖到可见的菌落进行计数,以平板培养皿中的菌落数来判定洁净环境内的活微生物数,并以此来评定洁净室(区)的洁净度。
4.2 所用的仪器和设备
4.2.1 高压消毒锅
使用时应严格按照仪器说明书操作。
4.2.2 恒温培养箱
必须定期对培养箱的温度计进行检定。
4.2.3 培养皿
一般采用Æ90mm×15mm的硼硅酸玻璃培养皿。
4.2.4 培养基
普通肉汤琼脂培养基或其他药典认可的培养基。其配制方法见附录A(标准的附录)。
4.3 测试步骤
4.3.1 采样方法
将已制备好的培养皿按5.4.1.2的要求放置,打开培养皿盖,使培养基表面暴露0.5h,再将培养皿盖盖上后倒置。
4.3.2 培养
4.3.2.1 全部采样结束后,将培养倒置于恒温培养箱中培养。
4.3.2.2 在30℃~35℃培养箱中培养,时间不少于48h。
4.3.2.3 每批培养基应有对照试验,检验培养基本身是否污染。可每批选定3只培养皿作对照培养。
4.3.3 菌落计数
4.3.3.1 用肉眼直接计数,标记或在菌落计数器上点计,然后用5~10倍放大镜检查,不否遗漏。
4.3.3.2 若培养皿上有2个或2个以上的菌落重叠,可分辨时仍以2 个或2个以上菌落计数。
4.4 注意事项
4.4.1 测试用具要作灭菌处理,以确保测试的可靠性、正确性。
4.4.2 采取一切措施防止人为对样本的污染。
4.4.3 对培养基、培养条件及其他参数作详细的记录。
4.4.4 由于细菌种类繁多,差别甚大,计数时一般用透射光于培养皿背面或正面仔细观察,不要漏计培养皿边缘生长的菌落,并须注意细菌菌落与培养基沉定物的区别,必要时用显微镜鉴别。
4.4.5 采样前应仔细检查每个培养皿的质量,如发现变质、破损或污染的应剔除。
5 测试规则
5.1 测试状态
5.1.1 沉降菌测试前,被测试洁净室(区)的温湿度须达到规定的要求,静压差、换气次数、空气流速必须控制在规定值内。
5.1.2 沉降菌测试前,被测试洁净室(区)已经过消毒。
5.1.3 测试状态有静态和动态两种,测试状态的选择必须符合生产的要求,并在报告中注明测试状态。
5.2 测试人员
5.2.1 测试人员必须穿戴符合环境洁净度级别的工作服。
5.2.2 静态测试时,室内测试人员不得多于二人。
5.3 测试时间
5.3.1 对单向流,如100级净化房间及层流工作台,测试应在净化空调系统正常运行不少于10min后开始。
5.3.2 对非单向流,如10 000级、100 000级以上的净化房间,测试应在净化空调系统正常运行不少于30min后开始。
5.4 沉降菌计数
5.4.1 采样点数目及其布置
5.4.1.1 最少采样点数目
沉降法的最少采样点数可按表1确定。
表1 最少采样点数目
面 积
m2 |
洁 净 度 级 别 |
100 |
10 000 |
100 000 |
<10 |
2~3 |
2 |
2 |
≥~<20 |
4 |
2 |
2 |
≥~<40 |
8 |
2 |
2 |
≥40~<100 |
16 |
4 |
2 |
≥100~<200 |
40 |
10 |
3 |
≥200~<400 |
80 |
20 |
6 |
≥400~<1000 |
160 |
40 |
13 |
≥1 000~<2 000 |
400 |
100 |
32 |
2000 |
800 |
200 |
63 |
注:表中的面积,对于单向流洁净室,指的是送风面面积,对非单向流洁净室是指的房间面积。 |
在满足最少测点数的同时,还宜满足最少培养皿数,见表2。
表2 最少培养皿数
洁净度级别 |
所需Æ90mm培养皿数(以沉降0.5h 计) |
100 |
14
2
2 |
10 000 |
100 000 |
5.4.1.2 采样点的布置
采样点的位置可以同悬浮粒子测试点。
a)工作区采样点的位置离地0.8m~1.5m左右(略高于工作面)。
b)可在关键设备或关键工作活动范围处增加采样点。
采样点位置的详细规则见附录B(标准的附录)。
5.5 记录
测试报告中应记录房间温度、相对湿度、压差及测试状态。
测试报告的编写见附录C(标准的附录)。
5.6 结果计算
5.6.1 用计数方法得出各个培养皿的菌落数。
5.6.2 平均菌落数的计算,见式(1)。
平均菌落数M= ……………(1)
式中:M——平均菌落数;
M1——1号培养皿菌落数;
M2——2号培养皿菌落数;
Mn——n号培养皿菌落数;
n——培养皿总数。
5.7 结果评定
用平均菌落数判断洁净室(区)空气中的微生物。
5.7.1 洁净室(区)内的平均菌落数必须低于所选定的评定标准。
5.7.2 若某洁净室(区)内的平均菌落数超过评定标准,则必须对此区域先进行消毒,然后重新采样两次,测试结果均须合格。
上一篇:各国药典细菌内毒素检查法分析与比较
下一篇:关于完善食品微生物检验体系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