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微生物检验标本质量控制
正确采集和处理标本是实验室检查获得正确结果的前提,目前仍有不少实验室和检验人员对检验标本分析前质量控制的重视不够。对标本采集方法和时间、标本来源,实验室人员虽然不能直接控制,但有责任人员正确采集标本,可采取集中讲课、个别辅导作取标本示教等方式给予指导。同时控制影响检验质量的其他因素,如检验标本的运送、储存和处理等,均应统一按正确的操作规程执行。
二、微生物检验结果质量控制
1.检验结果报告
微生物学检验结果报告单是反映微生物学检验水平的重要依据之一。报告单填写要准确、规范,将微生物学检验技术上的新进展充分反映在报告单上,如细菌名的更改,新的耐药原因导致的药敏结果修正等。每一份报告单发出前都要由专人审核,包括检查项目是否遗漏、结果有无明显错误、字迹是否清楚、检验者有无盖章签名等。核对后盖上审核章,才能将报告单正式发出。同时,微生物学实验室应实行分级报告制度,将标本显微镜检查的初级结果报告生产部门,并进行初级试验,为早期解决质量问题提供依据。
2.检验结果记录
实验室应制定实验结果登记制度和原始记录,包括取样资料,细菌的分离、鉴定及培养结果,培养基和试剂的配制记录。以备产品检验报告单遗失或结果有疑问时查考。详细的结果记录,有利于定时统计、分析和总结产品感染菌的类型及其他情况,及时通报其他部门,指导生产原料的使用和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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