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板凝集反应(以布氏杆菌为例)
(一)取洁净玻片一块,用玻璃铅笔划成五行小格,并标明待检血清的号码。
(三)按表8-1滴加待检血清、抗原(将牛、羊、猪三型布氏杆菌悬浮于甘油浓盐水中,加入煌绿及结晶紫制成)和生理盐水(检查绵羊、山羊血清时,用12%浓盐水)。血清用前需放室温,使其温度达20℃左右。
表8-1 布氏杆菌的平板凝集反应
成 分 |
试 验 组 |
对 照 |
1 |
2 |
3 |
4 |
盐 水
被检血清
抗 原 |
—
0.08
0.03 |
—
0.04
0.03 |
—
0.02
0.03 |
—
0.01
0.03 |
0.03
—
0.03 |
(三)用火柴棒自血清量最少格起,依次往前搅拌,使血清与抗原混匀,每份血清用一根火柴棒。
(四)混合完毕后,将玻片置于凝集反应箱上均匀加温,或放于离火焰稍高处,微微加温至30℃左右,3~5分钟内记录反应结果。
(五)按下列标准记录反应强度
++++:出现大的凝集块、液体完全透明。
+++:有明显凝集块、液体几乎完全透明,即75%凝集。
++:有可见凝集片,液体不甚透明,即50%凝集。
+:液体混浊,有小的颗粒状物,即25%凝集。
-:液体均匀混浊,无凝集物。
牛、马和骆驼的血清在0.02ml处或以上凝集,而绵羊、山羊和猪的血清在0.04ml处或以上凝集,判为阳性反应;牛、马和骆驼的血清在0.04ml处凝集,绵羊、山羊和猪的血清在0.08ml处凝集时判为可疑反应。
大规模检疫时,允许只用两个血清量作试验,牛、马、骆驼用0.04和0.02ml,猪、山羊和绵羊、狗用0.08和0.04ml。如用两个血清量作试验,任何一个血清量出现凝集时,均需用四个血清量重检。
(六)每次试验须用标准阳性血清和阴性血清作对照。
试管凝集反应
(一)每份血清用4支试管(1×8cm),另取对照管3支。如待检血清多时,只设一份对照组。
(二)按表8-2,用0.5%石炭酸生理盐水,将被检血清稀释成四个稀释度。第五管中不加血清,设抗原对照。第六管中加1:25稀释的布氏杆菌阳性血清0.5毫升作阳性对照。第七管中加1:25稀释的布氏杆菌阴性血清0.5毫升作阴性对照。
(三)各管中加入用0.5%石炭酸生理盐水稀释20倍的布氏杆菌抗原0.5ml(每ml含菌8亿)。
(四)各管加抗原后,将各管充分混匀,放37℃温箱中感作4~10小时,取出后放室温18~24小时,然后观察并记录结果。
(五)检查猪、羊、狗时血清稀释度为1:25,1:50,1:100,1:200;绵羊、山羊血清用10%浓盐水稀释。牛、马和驼骆血清稀释度为1:50,1:100,1:200,1:400,大规模检疫可只用两个稀释度,即狗、猪、羊为1:25,1:50;牛、马、骆驼为1:50和1:100。
判定结果时用“十”表示反应强度:
++++:液体完全透明,菌体完全被凝集呈伞状沉于管底,振荡时,沉淀物呈片状、块状或颗粒状(即100%的菌体被凝集)。
+++:液体略混浊,菌体大部分被凝集于管底,振荡时呈片状或颗粒状(75%菌体被凝集)。
++:液体不透明,管底有明显凝集片,振荡时有块状或小片絮状物(50%菌体被凝集)。
+: 液体不透明,仅管底有少许凝集,其余无显著的凝集块(25%菌体被凝集)。
-:液体混浊,管底无凝集,菌体不被凝集,但由于菌体自然下沉,在管底中央可见圆点状沉淀,振荡后立即散开呈均匀混浊。
(六)当每份待检血清仅用2个稀释度进行试验时,无论任何一个稀释度发生凝集现象,该血清都应该用四个稀释度重检。
(七)判定血清凝集价:出现“++”以上凝集现象的最高血清稀释度为凝集价。牛、马和骆驼血清凝集价1:100以上为阳性,1:50为可疑。猪、绵羊、山羊和狗的血清凝集价为1:50以上为阳性,1:25可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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