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微生物实验室是一类有设施的机构,通过对人体种种物质进行微生物学检查,为诊断、预防、治疗疾病提供信息,为评价人类健康、解释检验结果或建议作进一步检查等咨询服务[1]。
由于病原微生物可通过直接感染或间接感染方式对健康人体造成切实的或潜在的危害,世界卫生组织(WHO)根据微生物的致病性、感染与传染的严重程度、有效治疗和预防措施的有无将其生物危害分为1~4组,为确保操作人员,周围环境不被微生物感染或污染,从事上述生物危害病原体检验或研究的实验室的生物安全防护也分1~4组[biologtcal safety level(BSL)-1~BSL-4]。
根据微生物实验室开展工作的性质、接触的病原体生物危害程度、采取生物安全措施的不同分为4类:第一类为基础实验室,从事基础教学与研究,接触1级生物危害微生物,即接触不引起人或动物疾病的细菌、真菌、病毒等生物因子,如枯草杆菌、犬肝炎病毒等。这类实验室属于1级生物安全实验室(BSL-1),只需开放式长形工作台和好的微生物操作技术。第2类也为基础实验室,从事实验健康服务、诊断、研究、接触2级生物危害微生物,即引起人动物发病但不会引起严重危害的病原体。实验室感染后不导致严重疾病,具有有效的治疗和预防方法,传播风险有限,如乙型肝炎病毒、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沙门菌、弓形体等。该类实验室属于2级生物安全实验室(BSL-2),除了开放式长形工作台还应配置生物安全柜。实验室应有生物危害标记,操作人员应身着防护服,有好的微生物操作技术,第3类为遏制实验室,从事特殊诊断与服务,接触3级生物危害微生物,即引起人或动物严重疾病但通常不因偶然在个体间传播,有治疗方法的病原体,如结核分枝杆菌、真菌、圣路易斯脑炎病毒等,这样的实验室属于3级生物安全实验室(BSL-3),需要生物安全柜和其他操作所需的基本装置,实验室应有生物危害标记,操作人员身着特殊防护服,有好的微生物操作技术。人员进入受限,实验室内有定向气流。第4类为严格遏制实验室。从事危险病原体操作。接触4级生物危害微生物,即引起人类或动物非常严重的疾病,能在人与人、人与动物之间造成传播,尚无有效治疗和预防方法的病原体,如爱博拉病毒,砂粒病毒等。这种实验室属于4级生物安全实验室(BSL-4),应有配套的生物安全柜,人员身着带正压的连衣裤,实验室空气经过滤,配备带双门的高压灭菌器,除了三级防护措施外,人员进入实验室时,应经过密封的过渡舱,离开时应经风淋,生物废弃物应经特殊处理[2~4]。
一、临床微生物实验室的生物安全要求
医院检验科临床微生物实验室从事来自患者呼吸道、肠道、泌尿生殖道等部位标本病原体的分离培养、肠道、泌尿生殖道等部位标本病原体的分离培养,接触危险程度不同的微生物,完成疾病的诊断与治疗,负责健康体检等。根据工作性质属于BSL-2实验室(结核菌或真菌的检验工作可在BSL-2实验室中二级外排式生物安全柜中进行),按照WHO规定或我国国家标准[1]对BSL-2实验室的生物安全要求如下。
1.实验室设计要求[2,3]设计实验室时,除了遵循国家的、地方的有关实验室建筑安全标准规定外,应着重考虑生物安全问题:例如,从事大量的和/或含高浓度微生物工作时气溶胶形成的问题;实验室设备过多造成的拥护或空间狭小,大件设备维修与保养难以进行;节肢动物或啮齿动物横行造成的环境污染;实验室人员进出、特殊标本检验、有毒试剂使用等工作流程问题。按照BSL-2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要求,应从功能上划分清洁区和污染区,将采样区、分析区、管理区清楚地区分,有进行实验的工作区域,有休息摄食的地方;有接受、处理标本的场所,有处置生物废弃物的设施环境,有安放实验设备、压缩气体、放射性物质,有机溶剂,检验耗材的空间,实验室面积应满足工作需要,方便打扫保洁,保证安全。
2.实验室装备 实验室的墙、天花板、地面应光滑,易于清洗;管道应避免暴露,照明应适合每一项操作,避免反光带来的干扰;工作台面应耐酸碱、有机溶剂腐蚀,耐中等以上的温度,防液体渗透,可消毒。实验用的凳子、柜子及相关设备应牢固,相互间留置的空隙要方便打扫;实验室的木门应有防火级别并可安全关闭,门上镶嵌可视窗,每个试验室,特别是在出门外应有洗手池,水龙头开关应设计成用肘部或脚操作,保证实验室能用上优质的试剂水,实验用水与饮用水供排放管道,污水排放前应作消毒处理,实验室应考虑机械性通气系统,提供不循环的向内气流,假如办不到,应考虑开窗,这时应安装防节肢动物出入的纱窗,室内温度应控制在令工作人员感到舒适的程度,实验室的同一幢楼中应有高压灭菌器,要有来火器,附近应紧急喷淋设备和洗眼装置,以保证紧急发问发生时可以立即处理,应有可靠的供电系统和紧急情况下供电的装置,保证温箱,冰箱,生物安全柜等基本设备用电,走廊上应有紧急情况下方便疏散的照明灯,在工作场所之外提供实验室人员摄食的休息的地方,提供放置工作人员外衣或生活物品的设施。
3.实验室常用安全设备和器材 实验室所用的安全设备器材应能防渗、抗腐、满足结构需要,避免锐角、毛口,不稳定或用玻璃类易碎材料制成,防止或限制操作者与感染 性物质接触,方便操作,易于维护,清洗、消毒。常用的实验设备如:生物安全柜、电子炉、塑料接种环、塑料平皿、移液器、带螺旋盖的试管、试剂瓶、安定密封的离心杯、压力蒸汽菌锅、桌面型或移动型生物废物箱。
4.个人防护 在实验室,可根据操作需要穿着工作服,必要时穿着背开式罩衫等防护服,防液滴飞溅时,应穿防水的长工作服,必要时加外塑料围裙,离开实验室时应脱去工作服并留在实验室内。限制在实验室以外的场所(休息室、图书馆、办公室、厕所等)穿工作服。穿过的工作服应定期理换,被污染的工作服应立即更换,先消毒灭菌后再洗涤。一次性使用的工作服也应先消毒再丢弃,工作服不应与生活服务装放在同一衣柜中。接触血液、感染性物质、动物、污染表面或设备的操作,宜戴大小合适,柔软舒适的手套。可能发生感染材料溢出,溅出的操作,应戴2副手套。穿戴前检查有无破损、污染。操作完毕或离开实验室,接触干净区域前应摘手套,防止污染其他表面或环境。一次性手套 得清洗和再次使用。在实验室,应穿舒适、防滑、防渗不露脚步趾的鞋。在特定区域操作时应穿特殊的鞋。当微生物的操作不可能在生物安全柜内进行而必须采取外部操作时,为防止实验材料中液体飞溅或雾化、实习颗粒撞击、紫外线灼伤等造成的伤害。应戴口罩、护目镜、面罩或其他个体呼吸保护用品,防溅出的保护装置、处理隐形眼镜,长发必须束在脑后,操作人员不佩戴戒指、手镯、腕表、耳环等。接触可能或具有传染性物质后,操作人员及接触过实验室设备的参观者离开实验室前均应洗手。操作人员及接触过实验室设备的参观者离开实验室前均应洗手,除此之外,进食前、接触患者前后、入厕前后应洗手,某些不设洗涤槽的地方应用无水产品洗手。
5.样品运输 向实验室提交样品的所有场所都应接受实验人员的指导和指令。运送时严防对人员、环境的污染。无论在室内或室外运输,均应按照有关传染性物品安全运输的规定,将样品放在可靠、安全、防漏的容器中运输。
6.操作要求 所有的操作应降低气溶胶或泡沫的生成,这类操作应在二级生物安全柜内完成。感染性材料的离心操作应使用安全的离心杯,或密封的离心机转子,在生物安全柜中开户、装载或关闭感染性材料。禁止用嘴吸取液要,除了注射药物或从动物体内抽吸液体以外,不应使用注射器。发生注体溅出,溢出等事故时应立即向高年资人员报告,及时处理并对事故的发生与处理作记录。
7.生物废弃处置 生物废物是指经实验分析后被丢弃的含有已知或未知的微生物材料。健康体检者的检验材料即使证明无污染也不应作为生活垃圾丢弃。实验室中一次性使用的污染材料可高压灭菌后焚烧或直接焚烧;可反复利用的已被污染的材料应选择先消毒再高压灭菌或直接高压来菌。灭菌后的材料经洗涤、干燥、包扎、再灭菌后使用,不提倡用干热法处理生物废物,用微波、紫外线、离子辐射等方法处理也不合适。每个实验室的工作台上或角落中应有盛放实验废弃材料的防漏容器。根据需要,有的容器中含规定浓度的新鲜配制的消毒液(如次氯酸钠、石碳酸复合物、表面活性剂等),将需要消毒的物品作用一段时间后再放入转送容器中,送去高压灭菌或焚烧。盛放生物废物的容器应加盖、防渗、可消毒、可清洗。禁止用手对任何利器进行折弯、剪断、折断、重新戴套或直接从注射器上取下针头。用过的针头和其他污染锐器如刀片、破碎的玻璃等物品应集中放在一个带盖的耐扎容器中,等容器装满三分之二时,应先高压再焚烧或直接焚烧。含利器的容器不该作为生活垃圾掩埋。注射器的针头不应从丢弃的注射器上取下后再次使用。
二、生物安全管理[2,3]
1.组织与人员职责 具有临床实验室的单位应成立一个由高层管理人员为首的生物安全委员会,对实验室工作人员和参观者的生物安全负责;制订和修改生物安全管理计划,保证计划的贯彻实施并进行安全检查。实验室应任命一位有经验并能胜任的人作为安全员,协助管理层工作。安全员负责提交生物安全计划和培训计划,对实验室的生物安全提出建议和指导,对微生物危害性作评估,监督操作过程中的生物安全,及时发现隐患,提出解决方案。
2.生物安全手册 实验室应编写生物安全手册,内容包括:(1)评估实验室中接触的微生物的危害级别;(2)标准或特殊安全操作规程;(3)人个防护要求;(4)意外发生时紧急处理程序;(5)生物废物处置方法;(6)实验设备安全消毒程序;(7)内务管理制度;(8)员工培训方法和记录。编制的生物安全手册应方便员工获取、阅读并遵照执行。
3.内务管理 在实验室入口明显位置张贴国际统一的生物危险标志并表明实验室生物安全级别,出口处应有发光指标标志。保证工作区域整洁有序。非实验室有关人员和物品不得进入实验室,外来参观、进修或合作人员进入实验室前应得负责人允许。实验室内禁止吸烟、摄食、饮水或其他与实验无关的活动,实验设备维护或运出修理前进行消毒。
4.事故处理和报告 实验室应制定报告危险隐患或事故发生的程序。所有的报告以文件形式保存,对事故原因、经过、处理及预防作详细说明。
5.培训 在临床微生物实验工作的人员必须是受过专业教育的技术人员,必须清楚地了解工作中存在潜在微生物的种类与危害级别,自愿从事实验室工作,接受安全教育,遵守生物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为防止出现差错,事故、避免操作人员获得实验感染实验室高级人员必须经常地、定期地对的有员工进行培训,保证每个人有好的微生物操作技术,有识别和控制生物危害因子的能力,掌握接触病原微生物后预防感染的方法,新进人员工作前应熟悉操作规程,在高年资人员指导下工作一段时间,通过岗位培训考核后方可独立工作,生物安全培训的内容包括:告知员式取自人体的各种标本中具有可能的潜在感染物质,操作中存在的特别危害与潜在危害,例如使用接种环,刮琼脂平板、吸带菌液体、制作细菌涂片、打开培养物等操作会产生气溶胶、有吸入病原体的危险;使用注射器等锐器可致表皮破损。病原微生物可通过皮肤黏膜引起感染等,让他们了解生物安全的具体内容。强调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的重要性。必须对新进人员作有关病原微生物学理论和技术的培训,以便他们掌握无力操作技术和个人防护知识。
6.健康监测 实验室负责人应保证每一位操作人员有健康监测的机会,从而监测实验感染得的疾病,具体做法如下:人员应职前进行体检,对接触2级危害性微生物的人员最好作临床检查及血清血检查,操作人员健康时,采集其血液按规定贮存,提供有效的主动或被动免疫,对孕妇等易感者免于接触或从事高度生物危险性操作作出规定,实验室发和事故和员工生病时应立即报告,以实验室获得性感染的个人作早期检查,需要时应向每个人提供医学评价、疾病监测和治疗,有关记录应存档。
摘自:《检验医学》2005年20卷第3期 作者娄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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