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生物安全等级Ⅳ级防护微生物菌种操作规程
6.4.1安全设备和个体防护
6.4.1.1在实验室中所有感染性材料的操作都必须在Ⅲ级生物安全柜中进行。如果工作人员穿着整体的由生命维持系统供气的正压工作服,则相关操作可在Ⅱ级生物安全柜中进行。
6.4.1.2所有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时都必须换上全套实验室服装,包括内衣、内裤、衬衣或连衫裤、鞋和手套等。所有这些实验室保护服在淋浴和离开实验室前均必须在更衣室内脱下。
6.4.1.3实验过程中非实验人员进入实验室须经实验室负责人批准。
6.4.1.4制定尖锐器具的安全操作规程。
6.4.1.5必须严格执行所有操作程序,减少或避免气溶胶的产生。
6.4.1.6每次实验结束后,必须消毒工作台面,活性物质溅出及溢出后必须及时处理和消毒。
6.4.1.7所有的废弃物在丢弃之前用适当的方法消毒,如高压消毒。
6.4.1.8制定有效的防鼠、防虫措施。
6.4.2特殊要求
6.4.2.1禁止非工作人员、免疫耐受和免疫抑制的人员、儿童及孕妇进入实验室。临时有病(如上呼吸道感染等)的工作人员也禁止进入实验室。
6.4.2.2实验室入口安装带锁的安全门,进入实验室由实验室负责人,生物安全负责人或设备安全负责人管理。进入实验室之前,工作人员必须了解实验室的潜在危险及正确的防护措施。
6.4.2.3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必须遵守进入和离开实验室的程序,记录进入和离开实验室的日期、时间及实验室状态。
6.4.2.4建立有效的应急处理方法。
6.4.2.5实验室入口处必须贴上生物危险标志,注明危险因子,实验室负责人姓名和进入实验室所需的特殊要求(如免疫和防毒面具等)。
6.4.2.6实验室负责人保证工作人员熟知标准微生物和本实验室所研究微生物的操作规范和技术,掌握实验室设备的特殊规范和操作。
6.4.2.7工作人员应接受有关致病因子的免疫接种。
6.4.2.8收集检测工作人员的本底血清并留底,以后根据需要定期收集血清样本。建立血清学监测程序。
6.4.2.9向工作人员提供生物安全手册,告知有关的特殊危险,要求其阅读并严格按照规范操作。
6.4.2.10工作人员须接受有关的潜在危险知识培训、掌握预防暴露及暴露后的处理程序。定期接受最新的培训。
6.4.2.11进入和离开实验室只能通过更衣室和淋浴室通道。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才可经气闸门应急通道离开实验室。
6.4.2.12工作人员在外更衣室更换存放自己的衣服,进入实验室须在内更衣室洁净工作服间穿戴整套实验室工作服,包括内衣、裤子、衬衫、鞋、手套等。离开实验室必须淋浴,进入淋浴室前,在内更衣室非洁净工作服间脱掉衣服,衣服经高压消毒后清洗。
6.4.2.13实验室所需物品经双门高压室,烟熏消毒室或气闸门送入。
6.4.2.14除肠道外注射等特殊情况,严禁在实验室使用针、注射器或其他利器。尽可能用塑料器材取代玻璃器材。
6.4.2.14.1除肠道外注射等特殊情况,严禁在实验室使用针、注射器或其他利器。尽可能用塑料器材取代玻璃器材。
6.4.2.14.2注射和抽取感染性液体时必须用一次性联体注射器,用过的针头禁止折弯、剪断、折断、重新盖上帽、从注射器取下,用手工操作。将针放在防穿透容器中,非一次性利器放入厚壁容器内运到特定区进行高压消毒。
6.4.2.14.3尽可能使用无针注射器和其他安全装置。
6.4.2.14.4禁止用手处理破碎的玻璃器具、装有污染的针,利器及破碎玻璃的容器在丢弃之前必须高压消毒。
6.4.2.15从三级生物安全柜或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转移的生物学物质必须完整地转到不易破裂的密封一级容器内,再用二级容器包装,通过消毒液池和气闸门运出实验室。
6.4.2.16除生物学物质须保持完整原始状态外,禁止从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取出没有经过高压消毒或烟熏消毒的物质。
6.4.2.17感染性物质实验结束后,尤其在感染性物质溢出和溅出后,由专业人员或经过正规培训的人员进行消毒。仪器在运出修理和保养前要进行消毒。实验室中必须备有溢出物处理程序的文件。
6.4.2.18建立实验室事故和暴露的报告系统,感染性物质溢出及暴露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向实验室负责人汇报,并记录事故过程和处理经过。建立实验室感染人员的隔离和医疗护理机构。
6.4.2.19禁止在实验室处理无关物品。
6.4.2.20内外必须设置通讯系统,实验室内的实验记录等资料应通过传真机发送至实验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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