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培养基制备中的注意事项
1.原材料的处理
制造培养基用的化学药品,均需化学纯。用于制造干燥培养基的所有原料,都应脱水干燥。培养基生物原材料必须使用检定合格的产品。有些颗粒较大的成分,如磷酸盐、氯化钠等需研磨成细粉。化学试剂,特别是含有结晶水的试剂,必须干烤除水后再用。
2.小量试验
在干粉培养基批量生产之前,按照各类培养基要求做好小量试验。理化检定:如液体的澄明度,固体的凝胶强度是否符合规定。培养基的酸碱度须于冷却后测定。因培养基所含的成分不同,对热和冷时测定酸碱度相差很大,如不含缓冲剂的培养基,蛋白胨的成分含量很低,培养基热时pH为7.2,但冷却pH后可达7.8。故需在冷却后测定为宜。培养基不可过度加热,否则将影响培养基的酸碱度。鉴别及生化培养基反应特性必须正确。无菌试验培养基细菌灵敏度应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预试验合格后,方可投料大量生产。
3.详细记录
培养基内各种成分应称量精确。培养基的酸碱度,必须准确测定,特别对含有指示剂的培养基,更要注意,否则每批培养基颜色不一致,可能影响培养基反应的观察和细菌的生长。
在培养基制造中的每一过程,必须详细填写制造记录。计算、称料、投料必须有人复核。
4.分装
干燥培养基的配制,分装需在专门的干燥工作间进行。需配有去湿设备,相对湿度应控制在40%-50%,最好控制在40%以下。雨季应停止生产,以免产品受潮结块,影响质量。
5.检定
干燥培养基制成后,要进行全面的理化和细菌学检定。培养基的pH应以成品灭菌后,为最终pH。要注明产品名称、使用说明、批号、生产日期及使用效期。每批产品需有检定报告。产品检定合格后方可出库。
6.产品稳定性试验
每批产品检定合格后,应抽留1-2瓶,保存并做稳定性考核用。保留期不得少于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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