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断和卫生保健实验室(以公共卫生、临床或医院为基础的)必须设计成二级或二级以上生物安全水平。由于没有一个实验室能够完全地控制其所接收的标本,故实验室的操作人员可能会接触比预期更高危险度的微生物,因此,在制订生物安全计划和政策时要注意到这种可能性。在某些国家,临床实验室必须经过认可。全世界范围都应采纳并实行生物安全标准防护。
进入规定
1、在处理危险度2级或更高危险度级别的微生物时,在实验室门上应标有国际通用的生物危害警告标志(图1)。
2、只有经批准的人员方可进入实验室工作区域。
3、实验室的门应保持关闭。
4、儿童不应被批准或允许进入实验室工作区域。
5、进入动物房应当经过特别批准。
6、与实验室工作无关的动物不得带入实验室。
人员防护
1、在实验室工作时,任何时候都必须穿着连体衣、隔离服或工作服。
2、在进行可能直接或意外接触到血液、体液以及其他具有潜在感染性的材料或感染性动物的操作时,应戴上合适的手套。手套用完后,应先消毒再摘除,随后必须洗手。
3、在处理完感染性实验材料和动物后,以及在离开实验室工作区域前,都必须洗手。
4、为了防止眼睛或面部受到泼溅物、碰撞物或人工紫外线辐射的伤害,必须戴安全眼镜、面罩(面具)或其他防护设备。
5、严禁穿着实验室防护服离开实验室,(如去餐厅、咖啡厅、办公室、图书馆、员工休息室和卫生间)。
6、不得在实验室内穿露脚趾的鞋子。
7、禁止在实验室工作区域进食、饮水、吸烟、化妆和处理隐形眼镜。
8、禁止在实验室工作区域储存食品和饮料。
9、在实验室内用过的防护服不得和日常服装放在同一柜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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