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毒的分离和鉴(滴)定
录入时间:2009-6-27 15:23:59
来源:青岛海博
实验诊断的目的,就是通过对动物病料的检查,取得有关病毒感染的证据, 进而确定这种病毒感染是否就是动物发生疾病的原因。分离获得致病性病毒,或者发现病毒感染引起的特异性变化,如病毒包涵体形成和产生特异性抗体等等,即可证明病毒感染的存在。但是这个病毒感染是否就是这次动物发病的直接原因,则应结合流行病学材料、临床症状以及血液学和病理学等检查结果加以综合判定。就某些急性病毒性疾病来说,实验诊断结果经常是重要甚至决定性的判定依据,如从死亡或扑杀动物的脑组织中分离到乙型脑炎病毒,从病牛口腔的水疱液中分离到口蹄疫病毒,从疯狗的脑组织内发现特异性病毒包涵体,一般即可做出确定性诊断 ,特别是当疾病的流行情况和症状与各该病毒的致病特征相符时。但在另一些病毒感染中, 则应经常考虑健康带毒、隐性感染和混合感染的可能性,如从病鸡或鸡尸体内分离到马立克 氏病的病 原体——一种疱疹病毒,而临床和病理学检查却与马立克氏病不尽相符,则诊断必须慎重。 因为鸡群中的马立克氏病病毒感染极为普遍,虽然该病经常引起鸡群大批死亡,但并不一定就是本次鸡群疾病的直接原因。马立克氏病病毒可能以带毒或潜伏感染的方式存在,也可能仅是混合感染中的一种病原体。动物体内特异性抗体的出现,特别是在疾病过程中明显增高的特 异性抗体,具有重要的诊断意义。例如某一高热病马,其后期血清中的乙型脑炎病毒抗体比 病初升高4倍以上,那就可以基本上肯定病马的本次高热发病是乙型脑炎引起的。如上述,特异性病毒包涵体的检查,在某些病毒性疾病,例如狂犬病和痘病毒感染的诊断上具有重 要价值。因此,病毒性疾病的实验诊断,包括病毒的分离和鉴定、病毒抗原和病毒核酸的 检出、抗体测定、包涵体检查和病理组织学检查等许多方面。而在不同的病毒性疾病的诊断 上,侧重点应该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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