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毒性疾病的控制重在预防, 这不仅是因为大多数病毒性疾病缺乏有效的治疗方法,而且疫苗接种和综合防制措施的有效 性已在许多病毒性疾病防制实践中得到了证实。人们将综合防制措施分为两种,即经常性的 预防措施和发病时的紧急控制措施。经常性的预防措施包括:1.调查疫情,掌握病毒病 的分布情况。2.严格检疫,包括国境检疫、交通检疫、市场检疫和屠宰检疫。3.搞好环 境卫生,定期灭鼠、杀虫和处理废弃物。4.加强饲养管理,搞好卫生消毒,增强机体的抗 病 能力。5.定期预防接种,并按免疫程序,随时补充注射。6.制定有关法规,防止病毒病 的侵入、发生和流行。一旦发现病毒性疾病的流行,必须采取以下措施进行紧急防制:1.及时 发现,尽快诊断,迅速上报疫情,查清传染源。2.迅速隔离患病动物,严格封锁疫区,对 污染区进行紧急消毒。3.应用疫苗和(或)免疫血清实 行紧急预防接种,加强饲养管理,对发病动物对症治疗并用特异性抗病毒抗体治疗。4. 依 据不同情况,正确处理病死动物和弱、残动物。病毒性传染病的综合防制措施主要包括以 下几个 方面:[BT3](一) 检疫检疫是防止传染病的传入与传出 ,保障养殖业发展和人类健康 的重要措施。我国于1985年制定的《家畜家禽防疫条例实施细则》中,规定管理的畜禽传染 病 (包括寄生虫病)共3类48种,明确了国内畜禽疫病的检疫对象。一类传染病中有10种,除牛 肺疫外均为病毒病;二类传染病有28种,病毒病占近1/2。我国于1991年通过,1992年施行 了《中国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国家动植物检疫法将进口动物检疫对象分为严 重传染病(见表10-2)和一般传染病两大类共84种,病毒病占据了重要地位。对国内 检出的患病动物,要做适当处理。病毒病的治疗可采用特异性抗体结合对症治疗,但对于 严 重传染病,应予淘汰、扑杀。在进口检疫时,若发现严重传染病,应按规定将同群全部动物 退回或全群扑杀并销毁尸体;对一般传染病,则退回或扑杀患病动物并销毁尸体,同群动物 在检疫隔离场或指定地点隔离观察。[BT3](二) 卫生措施[HT5SS]动物的集 约化饲养产生了大量的废弃 物包括粪便、皮毛等,病毒可以在这些废弃物中长期存活,造成原有动物的反复感染并感染 新引进的动物。为此,许多养殖场实施全进全出的生产模式,这样房舍可以彻底的清扫和消 毒。加强卫生管理对消化道传播的疾病尤为有效。不同的病毒对同一种消毒剂的敏感 性差异很大,一般说来,具有囊膜的病毒较无囊膜的病毒敏感。目前已有许多安全高效的消 毒剂问世,适 当选择不仅可以降低成本,减少劳动强度,而且可以有效的防制疾病发生。[BT3]( 三) 控制节肢 动物[HT5SS]控制节肢动物对许多病毒性传染病,尤其是虫媒病毒传染病具有极其重要 的意义,因 为人们不可能完全控制脊椎动物贮存宿主,而控制节肢动物则可以减少家养动物与节肢动物 的接触 机会,即切断传播途径。超低量的气雾杀虫剂可以阻止蚊虫群的建立,从而有效地控 制西方 马脑炎和圣路易斯脑炎病毒。控制节肢动物的主要方式包括消除孳生地,使用杀虫剂或驱避 剂以及 机械性防止昆虫叮咬等措施。在实践中,某些节肢动物生活区域宽广,对其控制也较困难 ,加之虫媒病毒传播范围广、速度快,所以,对于虫媒病毒感染还有赖于有效疫苗的开发应 用和机体特异性免疫力的建立。[BT3](四) 疫苗接种[HT5SS]免疫接 种是激发动物机体产生特异性抵抗力,使易感动物转变成非易感动物的有效手段。良好的免 疫程序和完善的免疫计划,对有效防制某些病毒性传染病起着关键性的作用,如牛瘟、鸡新 城疫、猪瘟、鸡马立克氏病等主要通过疫苗接种得到控制。免疫接种对出现病毒血症和单 一病毒型的病毒病的控制尤其奏效 ,而对于呼吸道、消化道和皮肤感染的病毒病的预防则比较困难。在免疫预防的实践中, 可分为常规预 防接种和紧急预防接种。前者是对受威胁的群体在未发病前有计划地进行免疫 接种, 如我国普遍接种的鸡新城疫、鸡马立克氏病、猪瘟、兔出血症等;后者是发生病毒病后,为 迅速控制和扑灭疫病,对疫区及受威胁的动物实施的应急性免疫接种,这种措施对许多急性 病毒病有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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