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行业标准 出口食品中蜡样芽孢杆菌
SN 0176—92检 验 方 法 代替 ZB X09 006—86
Method for detection of bacillus cereus in food for export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2本标准规定了出口食品中蜡样芽孢杆菌的检验方法。
2、设备和材料
2.1吸管:容量1.0mL和10.0mL,具0.1mL刻度。
2.2菌落计数器。
2.3均质器。
2.4厌氧培养装置。
2.5涡动搅拌器。
2.6 L形玻璃棒。
2.7恒温培养箱: 30℃及36±1℃。
3 培养基和试剂
3.1甘露醇卵黄多粘菌素琼脂(MYP)。
3.2胰酪胨大豆多粘菌素肉汤。
3.3酚红葡萄糖肉汤。
3.4硝酸盐肉汤。
3.5营养琼脂。
3.6 L-酪氨酸营养琼脂。
3.7溶菌酶营养肉汤。
3.8改良V-P培养基。
3.9动力培养基。
3.10胰酪胨大豆羊血琼脂(TSSB)。
3.11Butterfield氏磷酸盐缓冲稀释液。
3.12亚硝酸盐试剂。
3.13V-P试剂。
3.14碱性复红染色液。
4 样品的保存和送检
待检样品应保持在6℃以下运送并尽可能不使其冷冻。送达实验室后,应保存于4℃并尽快进行检验。如在4d内不能进行检验,应将样品储存在-20℃,检验前再于室温下解冻。
脱水食品可在常温下送检和储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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