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食品中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行业标准SN 0172-92
代替 ZB X09 003-86Method for detection of staphylococcusaureus in food for export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出口食品中金黄色葡萄球菌的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出口食品的检验。
2 设备和材料
2.1 供常规平板计数用的基本设备与材料。
2.2 L形玻璃棒。
3 培养基和试剂
3.1 普通肉汤培养基。
3.2 胰蛋白胨大豆肉汤。
3.3 Baird-Parker培养基。
3.4 甲苯胺蓝-DNA琼脂。
3.5 生理盐水。
3.6 凝固酶试验兔血浆。
4 样品制备
4.1 固体或半固体食品: 以无菌操作称取25g样品,放入装有225mL灭菌生理盐水的灭菌均质杯内,于8000r/min均质1~2min,制成1:10样品匀液。
4.2 液体食品: 用灭菌吸管吸取25mL样品,放入装有225mL灭菌生理盐水的灭菌玻璃瓶内(瓶内预置适当数量的玻璃珠),经充分振摇制成1:10样品匀液。
4.3 供计数检验时,可按十进位递增稀释法将样品匀液再进行适当稀释。
5 检验步骤
5.1 最近似值(MPN)测定法 适用于检测认为带有大量竞争菌的食品及其原料和未经处理的食品中的少量金黄色葡萄球菌。
5.1.1 选三个连续稀释度,从每个稀释度分别取1 mL稀释样品液,接种3管含10%氯化钠胰蛋白胨大豆肉汤。样品的最高稀释度必须达到能获得阴性终点,置36±1℃培养48 h。 5.1.2 用3 mm接种环,从有细菌生长的各管中移取1 环,划线接种于表面干燥的Baird-Parker琼脂平板,置36±1℃培养45~48h。
5.1.3 从有细菌生长的每一平板上至少挑取1个可疑金黄色葡萄球菌菌落[见附录B(参考件)],移种到肉汤培养基中,置36±1℃培养20~24 h。
5.1.4 取肉汤培养物0.3mL同0.5mL凝固酶试验兔血浆于8mm×100mm试管内充分混合,置36±1℃培养,定时观察是否有凝块形成,至少观察6 h,以内容物完全凝固,使试管倒置或倾斜时不流动者为阳性。试验中需同时做巳知阳性和阴性对照。对可疑结果,应进行革兰氏染色、镜检和其他辅助试验{如耐热核酸酶试验[见附录C (补充件)]等} 加以证实。
5.1.5 报告结果
根据凝固酶试验结果查最近似值(MPN)表 [见附录D (补充件)],报告金黄色葡萄球菌的MPN/g (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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