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利用从鲎的变形细胞中提取的试剂来检测或量化由革兰阴性菌产生的细菌内毒素,以判断供试品中细菌内毒素的含量是否符合规定的一种方法。包括凝胶法和光度测定法两种方法,后者包括浊度法和显色基质法。供试品检测时,可使用其中任何一种方法进行试验。当测定结果有争议时,除另有规定外,以凝胶法结果为准。
细菌内毒素的量用内毒素单位(EU)表示。
细菌内毒素国家标准品系自大肠埃希菌提取精制而成,用于核定、复核、仲裁鲎试剂灵敏度和标定细菌内毒素工作标准品的效价。
细菌内毒素工作标准品系以细菌内毒素国家标准品为基准标定其效价,用于试验中试剂灵敏度复核、干扰试验及设置的各种阳性对照。
细菌内毒素检查用水系指与灵敏度为0.03EU/ml或更高灵敏度的鲎试剂在371℃士1℃条件下24h不产生凝集反应的灭菌注射用水。细菌内毒素定量测定用的检查用水,其内毒素的含量应小于0.005EU/ml。
试验所用的器皿需经处理,以去除可能存在的外源性内毒素。常用的方法是在250℃干烤至少1h,也可用其他确证不干扰细菌内毒素检查的适宜方法。若使用塑料器械,如微孔板和与微量加样器配套的吸头等,应选用标明无内毒素并且对试验无干扰的器械。试验操作过程应防止微生物的污染。
1、供试品溶液的制备某些供试品需进行复溶、稀释或在水性溶液中浸提制成供试品溶液。一般要求供试品溶液的pH在6.0—8.0的范围内。对于过酸、过碱或本身有缓冲能力的供试品,需调节被测溶液(或其稀释液)的pH,可使用酸、碱溶液或鲎试剂生产厂家推荐的适宜的缓冲剂调节pH。酸或碱溶液需用检查用水在已去除内毒素的容器中进行配制。缓冲剂必须经过验证不含内毒素和干扰因子。
2、内毒素限值的建立药品、生物制品的细菌内毒素限值(L)一般按式L=K/M确定:
式中L为供试品的细菌内毒素限值,以Eu/ml,Eu/mg或Eu/U活性单位表示;K为按规定的给药途径,人用每千克体重每小时最大可接受的内毒素剂量。
3、确定最大有效稀释倍数最大有效稀释倍数(MVD)是指供试品溶液被允许稀释的最大倍数,在此稀释倍数下可进行内毒素限值的检测。
MVD=cL/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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