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验证试验方法:试验原理同前述薄膜过滤法。验证供试品对薄膜过滤法有抑细菌和抑真菌特性时,与实际的无菌检查相同,在同一型号的每个过滤器或过滤筒内过滤规定定量的供试品(容器数及每容器的过滤体积),用淋洗液淋洗滤膜至少3次,每次淋洗液体积为100ml,在最后一次淋洗液中,接入验证用菌种(接种量为10—100CFU);另取一过滤器或滤筒,不过滤供试品,重复以上淋洗操作,作为阳性对照。根据具体情况,可将整张滤膜或半张滤膜转移至100ml的指定验证用培养基内,或将培养基加入到装有滤膜的滤筒内。分别对表中所列菌种及相应的培养基逐一进行验证,并将容器置于适当的温度下培养,培养时间不超过14d。如果使用新的滤膜或滤过器(包括不同厂家或批号、型号),则要按上述薄膜过滤法的要求做 , 组试验,即样品试验组、蛋白胨对照组和阳性对照组重新进行验证确认。
(2)验证结果评价:如果供试品培养基容器内的培养基内明显可见微生物生长(混浊),并且与阳性对照容器内的培养结果相似,则在无菌检查试验中必须要过滤与验证试验相等量的供试品、淋洗液,淋洗相同次数及使用同量的培养基。如果与阳性对照容器内的培养结果相比,供试品容器内微生物生长现象不明显,则说明该检验量在此检验条件下有抑菌作用。应增加淋洗次数,重复以上实验。也可通过更换过滤膜并使用中和剂来消除产品的抑菌作用。USP规定,如果已淋洗了5次,并且每次淋洗液体积达到500ml,仍无法中和膜上的残余抑菌性物质,那么在无菌检查试验中就采用此淋洗次数与淋洗量作为最终淋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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